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 22.5%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收购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
22.5%股权等议案。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对象之一为陈哲明先生,系公司控
股股东、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妹夫,因此,陈哲明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收购陈哲明先生持有的和济公司 5.0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公司提交了收购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
公司 22.5%股权的有关材料和情况说明,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此
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 22.5%股权,有利于
公司整体产业发展规划的布局,有助于公司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提
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收购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 22.5%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范仁德 赵树高 陈勇 李鸿
201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