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
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签订2016年春节蒸碗产品采购合同此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饭店与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
《关于签订 2016 年春节蒸碗产品采购合同》,将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提高
公司节令产品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所采取的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马 晓 辉 金 博 陶 克 俭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