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2016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6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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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6-01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26 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5 号文核准,利

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利尔化学”或“公司”)向截

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利尔化学全体

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配售公司股票。本次配股网上认

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 60,733,209 股,发行价格为 9.87 元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

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有限售条件 占可配售股 无限售条件股东认 占可配售股 A 股股东认购合 占可配售股

股东认购 份总数比例 购 份总数比例 计 份总数比例

有效认 23,040 0.0379% 59,719,442 98.3308% 59,742,482 98.368722

购股数 %

(股)

有效认 227,404.80 - 589,430,892.54 - 589,658,297.34 -

购资金

总额

(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利尔化学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

为 60,733,209 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利尔化学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 9.87

元的价格,以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

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3 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

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15 日)收市,公司无限

售条件股东持股总量为 202,367,233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59,719,442 股,

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60,733,209 股的 98.3308%,认购金额为

589,430,892.54 元。

2、向有限售条件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15 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总量为 76,800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 年 1 月 22 日),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23,040 股,占本次可配

售股份总数 60,733,209 股的 0.0379%,认购金额为 227,404.80 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

购可配股份的承诺,认购股数为 16,555,862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

总数 60,733,209 股的 27.2600%;第二大股东中通投资有限公司履

行了其全额认购可配股份的承诺,认购股数为 15,625,390 股,占本

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60,733,209 股的 25.7279%;第三大股东中国工

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履行了其全额认购可配股份的承诺,认

购股数为 5,551,485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60,733,209 股的

9.1408%。

综上,公司前三大股东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可配股份的承诺,前

三大股东合计全额认购了 37,732,737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60,733,209 股的 62.1287%。

4、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59,742,482 股,占本次可配

售股份总数 60,733,209 股的 98.36872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

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

股发行成功。

5、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

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6 年 1 月 26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

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

相当于每 10 股配售 2.951 股。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

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6 年 1 月 13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

和《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

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利尔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

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26 日起复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

法定代表人:高文

联系人:靳永恒

联系电话:0816-2841069

传真:0816-284514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传真:021-6887633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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