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6 08: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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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

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凯恩股份,证券代码:002012)已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星

期二)开市时停牌。目前,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仍在商谈

中。

本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涉及资产

包括: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凯恩股份,证券代码:002012)自 2016 年

1 月 26 日开市时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

争取在 2016 年 2 月 2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

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开市时起

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

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诉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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