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16-00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业务展期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2014 年 7 月 24 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香
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投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服投资)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香溢投资将 4000 万元人
民币委托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给中服投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2014 年 7 月 24 日-2015
年 7 月 24 日),委托贷款年利率 18%。
2015 年 7 月 24 日,香溢投资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中服投资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
约定将上述 4000 万元委托贷款展期 6 个月,即展期至 2016 年 1 月 23 日,展期期间年利率
调整为 20%,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详见公司 2015-032
号公告)。
2016 年 1 月 22 日,香溢投资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中服投资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
约定将上述 4000 万元委托贷款再展期 6 个月,即展期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展期期间年利
率为 20%,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最高额抵押合
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在单笔 6000 万元额度以内(含
6000 万元),决定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 50%,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70%,
为同一客户(含关联方)累计余额不超过 1.2 亿元。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委托贷款相关标的未超过董事会授权。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名称: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国权
营业期限: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32 年 5 月 6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专业市场的投资开发及管理,国家法律、性质法规及政策
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房屋租赁;房产信息中介。
三、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款: 4000 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期限:展期半年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20%
4、委托贷款抵押物: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南田路以东、平川路以南,面积共计为 40000
平米的两块土地使用权。展期期间,《最高额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5、委托贷款担保人:江苏广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国权夫妇。其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保证期间变更为《委托贷款展期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二年。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控制风险的措施
对于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业务,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严密关注客户每月销售回
款、银行贷款等情况,敦促客户分批提前还款,力争控制委托贷款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