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6 0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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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2007]128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浙江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华电”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对金利华电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金利华电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情况

金利华电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5 年

10 月 29 日起停牌并公告。金利华电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8 日),金利华电、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制造业指数的

波动情况如下:

日 期 金利华电收盘价(元/股) 创业板综合指数 深证制造业指数

2015 年 9 月 23 日 19.20 2355.00 1768.41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9.85 2787.77 2040.83

涨跌幅(%) 55.47 18.38 15.40

如上表所述,金利华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

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股票价格累计涨幅超过 20%。

二、金利华电股票交易自查情况

金利华电已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有关人员在股票连续停牌前六个月内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

人,以及上述相关自然人的直系亲属。

根据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

查询信息,在本次停牌前六个月内,存在公司控股股东赵坚(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公司员工何红萍、马俊峰、余洋、施岳鹏的配偶李敏及交易对方杭州老板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光杰买卖金利华电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交易

姓名 身份/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股数

号 方向

2015 年 5 月 22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5,200,000

控股股东、

1 赵坚 董事长、总 2015 年 8 月 5 日、 通 过 资 产 管 理

买入 979,283

经理 6日 计划增持股票

2015 年 4 月 28 日 买入 5,800

2015 年 4 月 30 日 买入 2,000

何 红 2015 年 4 月 30 日 深圳证券交易 卖出 -5,800

2 会计

萍 2015 年 5 月 5 日 所集中竞价 买入 2,000

2015 年 5 月 7 日 买入 500

2015 年 5 月 15 日 卖出 -4,500

2015 年 10 月 15 日 买入 900

2015 年 10 月 16 日 买入 500

马 俊 办公室行 2015 年 10 月 16 日 深圳证券交易 卖出 -900

3

峰 政人员 2015 年 10 月 19 日 所集中竞价 卖出 -500

2015 年 10 月 26 日 买入 1,000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卖出 -1,000

人力资源 2015 年 8 月 3 日 深圳证券交易 买入 200

4 余洋

部部长 2015 年 8 月 6 日 所集中竞价 买入 200

序 交易

姓名 身份/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股数

号 方向

2015 年 8 月 6 日 卖出 -200

2015 年 8 月 7 日 卖出 -200

质管部主 2015 年 8 月 10 日 买入 300

深圳证券交易

5 李敏 管施岳鹏

2015 年 8 月 12 日 所集中竞价 卖出 -300

的配偶

2015 年 8月 19 日 买入 4,600

2015 年 8月 25 日 买入 2,100

2015 年 8月 26 日 买入 9,700

交易对方 2015 年 8月 26 日 卖出 -1,300

杭州老板 2015 年 8月 27 日 买入 24,900

张 光 深圳证券交易

6 电器股份 2015 年 8月 31 日 卖出 -25,700

杰 所集中竞价

有限公司 2015 年 9月 1日 卖出 -5,000

独立董事 2015 年 9月 1日 买入 15,000

2015 年 9月 2日 卖出 -5,000

2015 年 9月 2日 买入 5,000

2015 年 9月 7日 卖出 -24,300

根据金利华电控股股东赵坚出具的说明,其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5,200,000 股及于 2015 年 8 月 5 日、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979,283 股的行为,系出于其本人基于对当时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金利华电

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着眼于维护金利华电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和 2015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29)和《浙

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2015-039),就上述赵坚减持和增持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根据何红萍、马俊峰、余洋、施岳鹏的配偶李敏、张光杰出具的书面说明,

上述人员买卖金利华电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其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

断,交易时其本人并未知晓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消息,买卖金利华电股票的行为

系其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独立判断做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同时,上述人员承诺:若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其本人愿将停牌前六个月内买卖金利华电股票所获收益无偿交予金利华电。

本次重组于2015年10月11日进行第一次筹划,上市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9

日起停牌。上述股票买卖交易发生时,相关人员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均

不知情。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

查询信息,并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主体买卖股票

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钱华

内核负责人:张建华

部门负责人:彭娟娟

财务顾问主办人:彭娟娟 富博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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