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关于向深圳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6 0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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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0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

与非关联自然人谷传广、非关联公司深圳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资本”)、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投资”)共同签

署了《关于深圳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向深圳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麦理财”)增资,其中 55 万元认缴大麦理财新增的注册资本,

剩余 945 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大麦理财 4.761905%的股权。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谷传广先生:1982 年 2 月出生

毕业于南京大学,管理学学士,八年内先后从事期货、证券、P2P 等财富管

理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及管理经验。现任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CEO,总经理。

2、深圳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

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耀飞

成立日期: 2014 年 03 月 04 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3、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31 层 F

法定代表人: 朱军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

财务顾问服务;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在有效控制

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

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

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监会同

意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自然人谷传广先生、国投资本、长富投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

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谷传广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

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数据库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依

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0 日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资参股大麦理财,其中 55 万元认缴大麦理财

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余 945 万元作为大麦理财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大麦理财

的注册资本由 1,100 万元增加至 1,155 万元,公司持有大麦理财 4.761905%的股

权。具体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1 谷传广 500 万元 45.45% 500 万元 43.290043%

2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万元 9.10% 100 万元 8.658009%

3 深圳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 万元 45.45% 500 万元 43.290043%

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55 万元 4.761905%

5 合计 1,100 万元 100.00% 1,155 万元 100.00%

3、业务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大麦理财旗下运营的 www.damailicai.com 为国资理财平台,专注于上市公司

供应链融资业务,是 P2P 行业少数几家已获得 B 轮风投的 P2P 平台,并且拥有

一支优秀的管理和风控团队。目前特色项目有“麦保理、麦供应链、麦荷包”,

大麦理财专注贸易金融理财平台,率先采用“供应链+保理+保险+P2B”的模式,

以国内应收账款市场为依托为实体企业融资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在线保理融资申

请。截止 2016 年 1 月 18 日,大麦理财注册人数超过 92,000 人,投资人数达 29,000

人,用户转化率高达 31%。累计成交量超过 6.3 亿元,待收 3 亿元,推广成本在

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麦理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48.27 万元,净

资产为 357.84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15.06 万元,净利润为-606.90 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大麦理财于 2014 年 6 月成立,截止 2015 年 12 月尚未盈利,但根据其所在

行业发展趋势、现有业务运营特点、商业盈利模式等情况,且大麦理财运营平台

正处于增长阶段,平台用户规模逐日扩大,本次增资扩股的价格是经过交易各方

审慎讨论认真协商确定的。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大麦理财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认缴大麦理财新增的注

册资本人民币 55 万元,剩余 945 万元计入大麦理财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

公司持有大麦理财 4.761905%的股权。

2、大麦理财现有股东均同意公司对大麦理财进行增资扩股,并由公司认缴

大麦理财的新增出资额,同意放弃对大麦理财本次新增出资额的优先认缴权,并

同意提供公司向大麦理财增资所需协助。

3、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大麦理财指定账户缴付全部增资款,大麦理财须

在公司缴付增资款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公司向大

麦理财缴付增资款后(无论是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即正式成为大麦理财股东,

享有本次新增出资额所对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4、除了依法享有大麦理财的股东的权益以外,公司不委派董事等参与大麦

理财的日常运营。

5、大麦理财及现有股东承诺和保证,其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向公司及公司相

关工作人员提供的全部资料、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合同、政

府文件、财务报表、平台数据、经营情况等以及其他能够影响公司商业判断的资

料等)均系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伪造、遗漏等情形;大麦理财及

现有股东确认,公司系完全基于对其提供的该等文件和材料、陈述和保证的信赖

而签订本协议。如大麦理财及现有股东提供的文件和材料、陈述和保证不真实、

准确并影响本次增资扩股事宜的正常进行,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

大麦理财及现有股东连带承担退还增资款、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本协议约定的其

他违约责任。

6、如果本协议的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则该方即属违反本协议。如果由于本协议的一方(此时称“违约方”)违反本协

议,致使未违约的本协议当事方(此时称“受损方”)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

当就该等损失对受损方作出赔偿,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使受损方免受任何进一

步的损害,本次增资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批准除外。

各方若违反本协议中义务条款,除非本协议对违约责任作出其他规定,由于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实际过错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追偿费用(包括律

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按照本次增资款百分之十(10%)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传统行业在迎来互联网金融企业冲击的同时,传统

行业和互联网金融的结合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可能,互联网金融正在颠覆

传统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企业资金融通

问题。公司本次参股大麦理财,正是看好其良好的发展前景,通过布局互联网金

融业务,成为其战略合作伙伴和股东,旨在利用各方在传统家居行业、清洁能源

行业、互联网领域、金融领域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互联网金融+产业”的

融合,助力公司“木质家居产品和清洁能源”双主业战略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出资,如大麦理财未来开拓市场、渠道建设及发展客户不如预期,

公司将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及可能损失参股投资金额的风险。本次对外

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较低,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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