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六次会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已经提交我们审核,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
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高学敏 王贵强 王莉 邱连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