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收到董事会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相关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蔡可先生
的任职资格,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蔡可先生的简历及其出具的相关资料,蔡可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认为,蔡可先生依法具备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因此,我们对公司聘任蔡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周斌 张斌 胡子骐
2016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