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独立董事关于设立上海思源驹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能够为公司发现新的业务
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遵
循了公平原则,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2500万元与上海驹电电
气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上海思源驹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独立董事关于参股投资上海方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相关行业实现投资布局并分享行业发展的投资
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
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2720万元对上海方融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
独立董事:赵世君、章孝棠、金之俭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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