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大 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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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6-006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增持参与人”)承诺增持不低于1亿

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截止2015年10月31日,由增持参与人委托设立的“东兴信

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已增持公司股票13038.71

万元(公告编号2015-075)。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2016年1月4日至1月15日)内已累计跌幅超

过30%,呈非理性波动。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持承诺

人为稳定公司股价,积极响应证监发【2015】51号文等规定的精神,2016年1月

20日至1月22日,通过该集合计划继续增持公司的股票约80万股。

现将集合计划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含前期增持)公告如下:

一、增持完成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2、增持的目的: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增持方式: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

4、实施情况: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月22日,集合计划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共计715.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76%,持仓成本为20.29元/股,增持金额共计14510.99万元。

二、相关承诺

增持参与人承诺该集合计划自2016年1月25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证监发【2015】51号文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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