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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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八届二十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30 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准时召开,应

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

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公司8届15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以上议案均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组织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就员工持股计划的参

与范围、资金与股票来源、持股期限、持股计划的规模、管理方式等方面内容,

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鉴于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标的股票购买期将于2016年1月26日到期,经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延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延

期至2016年7月26日止;同时,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相应延长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延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此次延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发表相关监事会意见。(详

见公司同日临时公告2016-004)

按照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延

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刚升先生、王爱明先

生、戚金松先生、翁永堂先生、陈东东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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