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6-00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且持股比例低于 5%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广智先生的通知,张广智先生因个人的资金需求,
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5%。本次减持后,张广智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59,750,0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张广智 大宗交易 2016 年 1 月 22 日 5.42 300,000 0.02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050,076 5.01 59,750,076 4.99
张广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81,724 1.10 12,881,724 1.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868,352 3.91 46,868,352 3.91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广智先生在公司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9%(限售期限:2010 年 4 月 23 日-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利
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张广智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6】1 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张广智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张广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广
智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张广智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