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关于股东减持且持股比例低于5%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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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6-00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且持股比例低于 5%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广智先生的通知,张广智先生因个人的资金需求,

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5%。本次减持后,张广智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59,750,0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张广智 大宗交易 2016 年 1 月 22 日 5.42 300,000 0.02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050,076 5.01 59,750,076 4.99

张广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81,724 1.10 12,881,724 1.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868,352 3.91 46,868,352 3.91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广智先生在公司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9%(限售期限:2010 年 4 月 23 日-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利

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张广智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6】1 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张广智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张广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广

智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张广智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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