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6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康生物”)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邹炳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参股深圳市帝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潘书昌先生、刘卫人女士和翟留伟先生就参股深圳
市帝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迈生物”)签署了《关于与深圳市帝迈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合作协议书》。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增资 4000 万元,其中
615.2071 万元记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384.792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
后,公司持有帝迈生物 13.33%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炳德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
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继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该事项。邹继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邹继华先生简历
邹继华,男,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江
西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现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
品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生在读。邹继华先生为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现场快速检测
(POCT)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生物工程学会理事。曾先后任职于默
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自 2007 年 4 月起任
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副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务。
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公司视黄醇结合蛋白检测试剂盒、载脂蛋白 E 检测试剂盒、胱
氨酸蛋白酶抑制剂 C 检测试剂盒等多个产品的研究开发,其中胱氨酸蛋白酶抑制
剂 C 检测试剂盒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获得 2014 年度宁波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已公开发表相关论文 3 篇,获授权发明专利 2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7 项。
截至公告日,邹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4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
邹继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之胞弟。除此之外,
邹继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