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6-005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上午在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笃学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公司对山东潍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公司对山东潍焦集团有限公司减少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总额由 7000 万降低
到 5000 万元,担保期不超过 2016 年 5 月。以上担保已快到期,公司继续维持
对山东潍焦集团的担保额度,对其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不
超过 2019 年 5 月,保证范围为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为保障公司利益,山东潍焦集团已就该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协议。
山东潍焦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
资产 24 亿元,净资产 10.29 亿元(未经审计)。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山东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鉴于其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期限不
超过三年。保证范围为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现债权、担保权的一切费用。该项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良性
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山东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已出具承诺书,对此担保事项按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公司董事赵世武先生兼任山东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回避表
决该议案。
山东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
司总资产 28936.97 万元,净资产 9397.64 万元(未经审计)。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矿机迈科建材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矿机迈科建材机械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其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期限不超过三
年。保证范围为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本公司董事赵世武先生兼任山东矿机迈科建材机械有限公司的经理,回避
表决该议案。
山东矿机迈科建材机械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总资产 6226.87 万元,净资产 4002.14 万元(未经审计)。
三、备查文件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