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0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95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
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95号)的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