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6—01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送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
条、第九十条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本公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尚未有新的重大进展。重整计划执行已经完成的事项详见 2016-006
号《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整监管函的回复公告》和 2016-011 号《<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的更正公告》。
二、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事项,
如收到投资人支付的价款并清偿债权、控股股东豁免债务等事项的财
务处理可能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具体影响数字应以经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表
为准。如果最终经会计师审定的 2015 年度净利润或 2015 年期末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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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为负数,则公司股票将在 2015 年年报披露后因 2013、2014、2015
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或 2014、2015 连续两年期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负数而被暂停上市。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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