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星铁塔: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权玉华)

来源:深交所 2016-01-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201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

了公司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职报告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

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年内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共同发表过以下独立意见:

1、2015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5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开展办理国内

保理业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

构、《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监事工作调研津贴

标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4、2015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进

行了仔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对于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

交易事项,预先全面理解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经认真审阅

相关文件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15年7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2015年8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项目聘请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

适用性发表独立意见。

7、2015年10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5年任职期内,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

法人治理等情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所提供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核查,

对相关议题依法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与此同时,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董事会决

议执行、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定期听

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重点加强了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并特别关注相关事项和决议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本人一直注重持续学习最新的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独董培训,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履职期间无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

2016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凭借

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增长,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

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权玉华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北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