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星铁塔: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付秀)

来源:深交所 2016-0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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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15 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向各位汇报本人 2015 年的主要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召

开4次股东大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人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未出席),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故本人未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2015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共同发表过以下独立意见:

1、2015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5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开展办理国内

保理业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

构、《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监事工作调研津贴

标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

4、2015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进

行了仔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对于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

交易事项,预先全面理解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经认真审阅

相关文件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15年7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2015年8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项目聘请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

适用性发表独立意见。

7、2015年10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审计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按时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总结;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

2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勤勉、尽责、独立的原则,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价

值的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姜付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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