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事项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或“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6】121 号)的书面文件。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举行 2015 年第 112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方案未获通过。
审核意见认为,2015 年 6 月公司收购民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财富”)100%股权,本次交易民生控股拟收购深圳市泛
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电子”)75%股权。民生控股累
计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及其关联方购买的资产占上市公司
2008 年末资产总额的 107.87%,已构成借壳上市。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民生财富和三江电子均应满足借壳上市条件,
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
的相关规定。申请材料显示,民生财富 2014 年 3 月成立,未满 3 年,
2014 年和 2015 年 1 至 6 月净利润分别为 31.62 万元和 259.77 万元,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不符。中国证监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