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环新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
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
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杨宇航先生为公司总裁,侯焰女士、陈浩先生、齐顺杰先生、
耿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高宏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利军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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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宋健尔、侯成训、郭莉莉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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