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6-00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22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玉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议案全部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2015年7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资本市场环境等外部因
素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及员工一时难以筹集到足额资金,公司若继续推进本次激
励计划,将很难真正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过审慎研究,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并承诺自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周想女士作为《河北先河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
避表决。
2、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经营以及现金
流情况,同意公司将自有部分土地、房屋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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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授信,公司抵押的房屋、土地明细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地址
1 石开(东)国用(2009)第 122 号 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 号
2 高新 国用(2010)第 00037 号 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 号
3 石房权证开字第 750000034 号 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 号
4 石房权证开字第 750000035 号 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 号
同意公司向以下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金额(单位: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21600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 5000
交通银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000
合计 31600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316,000.00 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
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
同时,授权董事长李玉国先生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办理贷款事宜,签署各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重庆冀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
案》
鉴于,重庆市场订单均以先河环保中标并执行,重庆冀华自成立以来,一直
处于亏损状态,为优化子公司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将持有重庆冀华
4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400 万元)以 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现任重庆冀华总
经理袁安明先生,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重庆冀华 20%的股权,不再是重庆
冀华的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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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购买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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