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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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6-00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中科白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中

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11,552,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4%)的股东广东中

科白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持本公司股份 607,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0.39%)的一致行动人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之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

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52,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7.34%)及 607,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9%)。

近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大

股东广东中科白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白云”)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招商”)联合发出的

《股份减持告知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科白云、中科招商

(二)持股情况:中科白云与中科招商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收市,分别持有公司 11,552,200 股和 607,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分别为 7.34%和 0.39%,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均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现已解除限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收市,中科招商持有的 607,700 股公司

股份尚在质押状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1、减持股东名称:中科白云、中科招商;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股东作为发

起人所持有的股份;

4、减持时段: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6 个月);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如计划减持期

间发生除权等情况,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与比例:中科白云与中科招商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不超

过 11,552,200 股和 60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7.34%和 0.39%。若

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其中,

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公告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并且每三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1、中科白云与中科招商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中科白云承诺:自 12 个月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可因自

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

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即公司,下同)股票。自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最高可至本公司持有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 100%。本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

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

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科白云与中科招商声明,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关

于公司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

的意向、承诺一致。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关说明

1、中科白云与中科招商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到相当程度后,将不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2、中科白云与中科招商声明: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证监会公

告【2015】18 号文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一)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未达预期或产生新的限售情况,则减

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案文件

1、中科白云、中科招商《股份减持告知函》;

2、中科白云、中科招商《声明与承诺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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