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景兴纸业”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0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154,975,5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9,999,81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40,497.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30,959,318.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253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201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 21,065,233.60 元自筹资金。
2012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2012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总
额和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经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营。其中 2 亿资金的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6 个月(自 2014 年 1 月 24 日-2014 年 7 月 23 日),其
余 2 亿元资金的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自 2014 年 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 月 23 日)。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 2 亿资金的使用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
二、本次景兴纸业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公司继续使用 2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即 2016
年 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 月 21 日)。
按照调整后的总投资,公司预计会有 24,408 万募集资金节余,该部分募集
资金将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完工后作出用途安排,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资金超出目前所预计,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以确保项目建设。本次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行为,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减少公司借款金额,节约财
务费用。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上述事项的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景兴纸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按期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后,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盖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炯炜__ _________
董军峰_____________
二〇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