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16-00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
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
险投资。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03 号”《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54,975,500 股人民
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9,999,81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40,497.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930,959,318.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6 月 2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1]253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年产 6.8 万吨高档绿色环保生活用纸项
目。
截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66,998,758.81 元(不含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2 亿元)。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
总投资由原计划的 96,671 万元调整为 72,263 万元,有关本事项的具体情况,投资
者可查阅 2013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临 2013-039
号公告。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 2 亿资金的使用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
于募集资金账户,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6-001。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根
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2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
(即 2016 年 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 月 21 日)。
按照调整后的总投资,公司尚有不低于 2 亿元募集资金节余,该部分募集资金
将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完工后作出用途安排,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
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
及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减少公司借款金额,如足额足期使用,将节约约 300 万元
的财务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和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对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
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
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
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
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徐炯炜先生、董军峰先生
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景兴纸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未违反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在按期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后,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