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0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广西
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参股股东 15%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
堂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与其控股子公司广西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益盐堂公司”)及广西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广州端盈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端盈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由应城益盐堂公司收
购广州端盈公司持有的广西益盐堂公司 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
代替广州端盈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支付广西益盐堂公司注册资本 15%的出资
额 300 万元人民币,不再另行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
司持有广西益盐堂公司 80%股权,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有限公司持有广
西益盐堂公司 20%股权。应城益盐堂公司本次收购广西益盐堂公司参股股东 15%
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集中股权,强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推动广西益盐堂公司
的建设及发展,并提高公司分享广西益盐堂公司经营成果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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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应城益盐堂公司本次
收购广西益盐堂公司参股股东 15%股权的总投资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总资产的 30%,亦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应城益盐堂公司管理层办理本
次收购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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