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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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

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关于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能够有效弥补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资

金不足。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不再是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该公司经

营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业 李映照 沈忆勇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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