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2015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2 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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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07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西部

牧业”)配股方案已经 201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 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5

年 7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5 年第 73 次

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配股申请。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

二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拟将本次配股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期 12 个月。

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延期。公司配

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88 号文核准。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 2015 年年

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3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告

的临 2016–001 号《2015 年年度业绩预告》和目前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013、2014、2015 年相关数据仍然符合配股的

发行条件。

1

3、本次配股以 2016 年 1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R 日)西部牧业总股本

16,38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4,914 万股。本次配

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

4、本次配股价格为 8.34 元/股,配股代码为“380106”,配股简称为“西

部 A1 配”。

5、本次配股向截止 2016 年 1 月 27 日(R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西部牧业全体股东配售。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7、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

购的股东。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

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1 月 22 日(R-3 日)刊载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

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西部牧业 指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八师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

2

兵团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与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石河子国资公司 指 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

控股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配股 指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 10:3 比例配

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

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16 年 1 月 27 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西部牧业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西部牧业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 2016 年 1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R 日)

西部牧业总股本 16,38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4,914

万股。

4、西部牧业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201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

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2014 年 10 月 9 日,兵团国资委签发《关

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兵国

资发[2014]155 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资公司承诺

以现金形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2015 年 6 月 12 日,八师、

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出具承诺函:西部牧业目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下唯一一家

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八师石河子市发展农畜业的龙头企业。西部牧业根据发展的

3

需要拟通过配股方式进行融资,相关方案已经过师长办公会议通过,石河子国资

公司作为八师国资委全资控股公司,是西部牧业的控股股东,本次西部牧业配股

石河子国资公司将全额认购配售的相应股份,师市承诺如石河子国资公司认配股

份的资金出现缺口,师市将全额补足相应资金缺口。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8.34 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R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西部牧业股份

的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刊载配股说明

R-3 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 正常交易

书、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 日 2016 年 1 月 26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 日-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全天停牌

R+5 日 年2月3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R+6 日 2016 年 2 月 4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R+7 日 2016 年 2 月 5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

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4.1 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6 年 1 月 28 日(R+1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3 日(R+5 日)的深圳证

4

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

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

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配股缴款方法

本次配股简称“西部 A1 配”,代码“380106”,配股价 8.34 元/股。配股

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

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

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察看“西部 A1 配”

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

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西部牧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

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

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西部牧业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进行除

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

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西部牧业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5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

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

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

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16 年 2 月 4

日(R+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6 年 2 月 4 日(R+6 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

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新疆西部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六、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6

法定代表人: 徐义民

办公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29 号

联系人: 梁雷

电话: 0993-2516883

传真: 0993-251688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 峰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22167053、22169100、22167057、22169496

传真: 021-23010272

特此公告。

7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配股发行公告》之盖

章页)

发行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配股发行公告》之盖

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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