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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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雷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加快公司在智能制造、无人机及公司周边业务

领域的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且通过产业并购基金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

队运作,有利于公司降低并购风险,提高并购效率,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

营达到良性互补,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

独立董事:王苏生 孔维民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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