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 2016-007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贵州郴电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郴电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5,1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项目政策风险指电力体制改革措施的不确定性
或改革失败,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
2、市场风险。由于宏观经济形式低迷,导致企业用电量不足。
3、经营风险。由于所处地区配售电市场存在市场竞争,售电量
不足将对本项目的收益率造成直接影响。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政府、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贵州郴电配售电有限责
任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配售电公司”)。协议各方为:
甲方:水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王尔彬 职务:县委副书记 县长
法定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大道
1
乙方: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付 国 职务:董事长 总经理
法定住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民生路口万国大厦
丙方: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
方)
法定代表人:王敏 职务:董事长
法定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按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已经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合作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
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水城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尔彬, 职务:县委副书
记 县长。法定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大道。
丙方,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敏,职务:董事长。注册资本:15000 万
元。主营业务:标准化厂房租赁、长期股权投资。主要股东(实际控
股人):法定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
楼。2015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 58.48 亿元,负债总额 26.74
亿元,净资产 31.74 亿元,营业收入 1250 万元,净利润 1370.1 万元。
三、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配售电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
2
本次拟投资的配售电公司经营范围为:购电、配售电业务;能源、
环保及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用电咨询等。注册地: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
2、本次投资的出资额及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
配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 元)。
丙方作为甲方的出资代表,各方按照各自在配售电公司的股权比例依
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各方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合作方 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 5,100 51%
乙方 货币
份有限公司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
丙方 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 货币 4,900 49%
司(代表甲方出资)
3、投资目的
投资设立配售电公司是本公司为顺应电力体制改革方向,抢占市
场机遇,积极外延拓展新的供电区域与市场,整合当地发电(水、火
电)资源,规划建设与发展相适应的供配电设施,发展增量负荷,为
园区的用户提供配售电服务。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出资及资金需求
各股东首期出资金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0%,首期出资在各方
按程序决策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到位;剩余出资额由各股东根据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按持股比例分三期足额缴纳。
公司注册资本与未来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首先由股东按股权比
例筹集,仍有差额可由配售电公司向境内外银行贷款或向股东通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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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允许的方式进行融资。任何股东为贷款担保,其余股东应以其有效
资产或股权等提供反担保,融资成本由配售电公司承担。
2、关于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办理配售电公司配售电经营许可证工作。
(2)负责配售电公司发展规划、供配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
问题。
(3)负责争取和研究出台支持配售电公司建设、发展的优惠政
策。
(4)协调南方电网及当地电厂支持配售电公司发展。
(5)负责推动水城经济开发区及周边电源项目建设,培育核心
电源点。
(6)负责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内用电单位的引进和培育,负责
协调将新增配售电业务纳入配售电公司业务范围。
(7)负责为公司组建和业务开展委派董事和有关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配售电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履行出资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金。
(2)牵头组建配售电公司管理团队,并负责配售电公司的运营
管理。
(3)负责拟定配售电公司的筹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区域配售电业务开展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5)牵头争取电能公司配售电经营许可和获得贵州省电力交易
平台市场主体资格注册工作。
(6)参与园区及周边电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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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丙方责任
(1)履行出资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金。
(2)牵头办理配售电公司成立工商、税务、机构代码等登记等
工作,完善有关手续。
(3)积极协助园区用电单位的引进和培育。
(4)为配售电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办公、生活等便利条件。
(5)负责办理配售电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3、关于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和股东行
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五人,其中乙方委派董事三人、经
甲方推荐由丙方委派董事二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乙方委派的
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董事会和董事行使《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3)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三名,乙方推荐两名、丙方推荐 1
名监事候选人,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可设主席或召集人一人,
由丙方推荐。监事会和监事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
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4)公司设立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管理层设总经
理一人,由甲方推荐有管理及协调能力的人选,财务总监一人,由乙
方推荐有财务管理经验及资质的人选;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
若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4、关于合作期限
5
配售电公司的合资期限为 30 年,从公司设立起计算。合作期满
后,如三方无异议本协议延续履行。
5、关于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义务,
给配售电公司或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在配售电公司经营期内,未经甲乙丙三方书面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合作条款。
五、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配售电公司符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与公司主业关联度密切。本项目是公司跨区域开拓电力市场的
有力尝试,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和成长性,可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通
过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整合当地发电(水、火电)资源,规划建设与
发展相适应的供配电设施,发展增量负荷,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业规
模,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本项目政策风险指电力体制改革措施的不确定性
或改革失败,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
2、市场风险。由于宏观经济形式低迷,导致企业用电量不足。
3、经营风险。由于所处地区配售电市场存在市场竞争,售电量
不足将对本项目的收益率造成直接影响。
本公司是在长期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区域配售电公司,管理层
拥有较强市场化竞争意识,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主导运营本
项目,相比其他社会资本而言,有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可为实
施该项目提供人力、管理、技术资源的支撑。
七、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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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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