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函
本公司接受委托,担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出具《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郑重作出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
见的《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