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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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股东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 (S.&F. TRADING CO. (H.K.)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敏丰”)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万股) 例(%)

大宗交易 2015 年 6 月 1 日 21.61 100 0.46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 大宗交易 2015 年 6 月 5 日 22.28 100 0.46

公司 (S.&F.

大宗交易 2016 年 1 月 18 日 14.20 50 0.23

TRADING CO.

(H.K.)LIMITED) 大宗交易 2016 年 1 月 19 日 14.39 50 0.23

合计 -- -- 300 1.3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注 1) (注 2)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1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 合计持有股份 2831.6 13.04 2531.6 11.67

公司 (S.&F.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1.6 13.04 2531.6 11.67

TRADING CO.

(H.K.)LIMITED)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指 2015 年 5 月 14 日前所持有的股份。

注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是指 2016 年 1 月 19 日后所持有的股份。

二、相关说明

1、香港敏丰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

2、香港敏丰自愿追加承诺:所持有安利股份的股份自 2014 年 5 月 18 日锁

定期满后 36 个月内,自愿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上年末持有的

安利股份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香港敏丰 2015 年度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5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占其上年末持有的安利股份股份总数的

16.50%;截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香港敏丰 2016 年度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占其上年末持有的安利股份股份总数

的 3.80%;均未超出其承诺的每年减持数量上限。

3、香港敏丰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253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7%,

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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