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玻A:对外投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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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6-008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的发展,南玻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伏电站投资项目的议案》,南

玻集团拟于 2016 至 2017 两年时间内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其中与株洲旗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合作建设 140MW,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南玻集团与旗滨集团已经签署《投资光伏电站整体合作协议》,双方同

意在福建省东山县、湖南省醴陵、浙江省绍兴、浙江省长兴、广东省河源等地分

别共同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利用旗滨集团厂房屋顶、

地面从事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南玻集团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75%,旗滨集团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旗滨集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头居委会

法人代表:俞其兵

注册资本:252,529.4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普通货

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01 月 23 日);货运代理服务;企

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旗滨集团资产总额为 131.40 亿元,负债

-1-

总额为 80.13 亿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51.26 亿元。2015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

入 36.23 亿元,净利润 1.17 亿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南玻集团拟与旗滨集团在福建省东山县、湖南省醴陵、浙江省绍兴、浙江省

长兴、广东省河源等地分别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利用旗滨集团厂房

屋顶、地面从事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项目包括旗滨

集团位于东山县砂矿区域地面光伏电站,旗滨集团位于漳州、醴陵、绍兴、长兴、

河源等地工厂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各地项目规模合计约为 140MW,投资

总额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预计该项目经济效益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具有良

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公司与旗滨集团在福建省东山县、湖南省醴陵、浙江省绍兴、浙江省长兴、

广东省河源等地分别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利用旗滨集团厂房屋顶、地面从事

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

(二)项目公司合作方式

公司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75%,旗滨集团出资占各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双方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享电站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分担共同

投资所产生的亏损。

项目公司独立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人员由项目公司聘用。

(三)项目公司投资内容

投资项目包括公司位于东山县砂矿区域地面以及漳州、醴陵、绍兴、长兴、

河源等地工厂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各地项目规模合计约为 140MW,投资总

额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

双方初步确定上述项目的投资计划于 2016 年和 2017 年两年内完成。双方可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出资期限。

旗滨集团建议将其关联的金太阳项目漳州旗滨 11MW 项目纳入项目公司,具

体事宜待双方进行细致评估后,另行签订协议予以明确。

(四)权利义务

南玻集团负责组建项目公司,推荐董事长、总经理人选,负责派驻具备光伏

电站建设要求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驻项目公司,组建经营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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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助旗滨集团以项目公司的名义申报电站建设指标,以及向当地政府包

括但不限于国土、林业、发改、供电、财政等相关部门获取与电站建设相关的审

批、报备及后续财政补贴的落实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可行性报告和审定其他技术方案、负责电站建设所需相关设备

采购和施工单位招标事宜、监督电站建设施工质量及项目进度。项目设计方案、

投资总额报董事会全体通过后执行。

(五)其他约定

项目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从项目公司中抽回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项

目公司不能成立时,公司与旗滨集团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出资比例

各自分担。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旗滨集团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浮法玻璃制造商,有大量的厂房屋顶、砂矿地面

适合建设光伏电站。南玻与旗滨集团合作,能够充分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凭借

南玻的优质产品和成熟的技术条件,利用旗滨集团物业及地面建设光伏电站,实

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能源政策调整方向,并

能为公司创造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

2、对外投资风险

以上投资项目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会不断优

化电站设计,规范施工操作,确保项目的技术风险受控,同时努力保障项目收益

稳健,降低经营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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