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融捷: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华)

来源:深交所 201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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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华)

本人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

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负责的发表意见,

并就各项议案认真审议表决。

201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并能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勤勉履

职。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运作规范,各项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根据董事

会会议召开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芜湖市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5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6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1

5、2015 年 7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5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8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5 年 9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5 年 11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15 年 11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2015 年 12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职务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职责。

2015 年 3 月 18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1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和 2015 年第一季度

内审工作计划》、《2014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和 201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等 5 项议案。

2015 年 4 月 23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1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内

审工作计划》等 2 项议案。

2015 年 7 月 29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15 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总结和三季度内审工作

计划》等 2 项议案。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2

年上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15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2015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等 3 项议案。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会议 2 次,本人亲自参加 2 次,认真了履行职责。

2015 年 3 月 17 日,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2015 年 7 月 28 日,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已授予全部股票期权因不符合行权条件而予以注销

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提名委员会

2015 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

人亲自参加 1 次。

2015 年 8 月 31 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报告》。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天数为 10 天。2015 年 4 月 8 日,本

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芜湖市

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4 月 21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

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业绩情况就行调查了解。5 月 20 日,本

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宜进

行调查了解。6 月 10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变更

公司名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拟接受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吕向阳先生

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等事项进行询问和了解。7

月 28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注销甘孜州呷基卡

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湖南路桥路翔工程有限公司、已授予全部股票期权因

不符合行权条件而予以注销、拟追加东莞德瑞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

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业绩进行了解核实。8 月 16 日,本人

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对外投资、拟与华讯方舟关联交易

3

预计事项进行了解核实。9 月 1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

解公司变更财务总监、调整组织架构以及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签订投资合同等事

项进行调查核实。10 月 27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

司第三季度业绩情况。11 月 29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

承诺方申请终止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事项进行调查核实。12 月 29 日,

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延后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

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本人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五、特别职权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在关联交易审议前进行事情调查并出具认可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外,还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况,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咨询机

构或审计机构的情况。

六、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

息披露,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

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

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4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5 年度,公司积极推进锂产业链布局,开展智能电子书包业务,公司战

略转型工作正有序展开,这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

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融达锂业未能按期复产,导致承诺方延后履行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补偿承诺,对此,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融达锂业复产工作,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是本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华

联系方式:tbaihua@jnu.edu.cn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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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泉)

本人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董事会 9 次,采用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3 次,亲自出

席股东大会 5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参加会议前,均认真

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负责的发表意见,并就各项议案认真审议表决。

201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并能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勤勉履

职。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运作规范,各项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根据董事

会会议召开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芜湖市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5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6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6

5、2015 年 7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5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8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5 年 9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5 年 11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15 年 11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2015 年 12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职务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职责。

2015 年 3 月 18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1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和 2015 年第一季度

内审工作计划》、《2014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和 201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等 5 项议案。

2015 年 4 月 23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1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内

审工作计划》等 2 项议案。

2015 年 7 月 29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15 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总结和三季度内审工作

计划》等 2 项议案。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5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7

年上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15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2015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等 3 项议案。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会议 2 次,本人亲自参加 2 次,认真了履行职责。

2015 年 3 月 17 日,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2015 年 7 月 28 日,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已授予全部股票期权因不符合行权条件而予以注销

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提名委员会

2015 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

人亲自参加 1 次。

2015 年 8 月 31 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报告》。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天数为 10 天。2015 年 4 月 8 日,本

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芜湖市

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4 月 21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

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业绩情况就行调查了解。5 月 20 日,本

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宜进

行调查了解。6 月 10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变更

公司名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拟接受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吕向阳先生

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等事项进行询问和了解。7

月 28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注销甘孜州呷基卡

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湖南路桥路翔工程有限公司、已授予全部股票期权因

不符合行权条件而予以注销、拟追加东莞德瑞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

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业绩进行了解核实。8 月 16 日,本人

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对外投资、拟与华讯方舟关联交易

8

预计事项进行了解核实。9 月 1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

解公司变更财务总监、调整组织架构以及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签订投资合同等事

项进行调查核实。10 月 27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

司第三季度业绩情况,并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

实地调研。11 月 29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承诺方申请

终止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事项进行调查核实。12 月 29 日,本人携同

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延后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事项进行

调查核实。

五、特别职权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在关联交易审议前进行事情调查并出具认可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外,还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风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况,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咨询机

构或审计机构的情况。

七、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

息披露,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

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

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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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5 年度,公司已完成战略转型,积极推进锂产业链拓展和涉足智能电子

书包业务。但是,由于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矿山尚未复产,并且进行了建

设方案调整,进而导致承诺方延后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对此,公司

应积极推进矿山复产工作,努力实现业绩补偿承诺和追加承诺,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是本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泉

联系方式:yuanquan66@126.com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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