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郭世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16 年 1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6-014)。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6,587,190.9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按照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3,458,955.58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76,170,826.48 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74,686,252.53 元,
资本公积金为 2,373,793,963.52 元。
基于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提
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6 年 1 月 21 日总股本 759,758,6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1,951,72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不送
红股。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与公司成
长性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4-2016 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认为:
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16 年 1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16 年 1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16-016)。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