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2),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为选举
董事、监事,为满足投票系统关于累积投票的要求,需对“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中以下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
议案(累计投票议案除外);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
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2,依此
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详情如表
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议案1
选人提名的议案
各股东选举非独立董事拥有的可表决权总票数=4×持股数
议案1.1 选举戚大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议案1.2 选举戚永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议案1.3 选举张丽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议案1.4 选举林忆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各股东选举独立董事拥有的可表决权总票数=3×持股数
议案1.5 选举张东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议案1.6 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议案1.7 选举彭建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
议案2
选人提名的议案
各股东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拥有的可表决权总票数=2×持股数
议案2.1 选举姜丽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议案2.2 选举王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议案3 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议案4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00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通知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
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修订后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2月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3日15:00至2016年2月4日
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
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
③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下午14: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
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1.1选举戚大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戚永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张丽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林忆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张东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选举彭建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1-1.7 分别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2.1选举姜丽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王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2.1-2.2分别进行表决。
3.《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登记的应在2016
年2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张丽娜收,邮编265718(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535-8611766
传 真:0535-8610658
邮 编:265718
联系人:张丽娜
2、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75。
2.投票简称:朗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
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朗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
议案(累计投票议案除外);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
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元代表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2,依
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详情如
表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议案1
选人提名的议案
各股东选举非独立董事拥有的可表决权总票数=4×持股数
议案1.1 选举戚大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议案1.2 选举戚永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议案1.3 选举张丽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议案1.4 选举林忆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各股东选举独立董事拥有的可表决权总票数=3×持股数
议案1.5 选举张东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议案1.6 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议案1.7 选举彭建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
议案2
选人提名的议案
各股东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拥有的可表决权总票数=2×持股数
议案2.1 选举姜丽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议案2.2 选举王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议案3 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议案4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
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
“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
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 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
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
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指示如下:
表一: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1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可表决权总票数=4×持股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议案1 同意票数
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
选举戚大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议案
选举戚永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议案
选举张丽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议案
选举林忆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议案1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可表决权总票数=3×持股数 同意票数
议案
选举张东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
议案
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议案
选举彭建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
议案2累积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可表决权总票数=2×持股数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议案2 同意票数
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
选举姜丽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1
议案
选举王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说明事项:议案 1、议案2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4,该投票权总数可在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3,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2,该投票权总数可在
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4、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
5、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
分视为弃权;
6、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若直接在候
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 ” ,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
相应的候选人。
表二: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3 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附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
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
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2、委托人为法人单位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