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丰原药业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2]1657 号文核准,丰原药业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2,132,03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7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7,152,57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320,438.97 元。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 6 日出具了中证天通(2013)
验字第 2100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
丰原药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将用
于投资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
1 年产 500 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 9,984.00
司
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 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
2 11,643.00
项目 司
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
3 8,119.00 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粉针)生产线项目
合计 29,746.00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以本次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
限公司一次性增资 8,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增资
7,0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
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天通(2013)证特审字第 21010 号《关于安徽丰原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截
至 2013 年 3 月 6 日,丰原药业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 55,821,669.98 元,用于“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
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55,821,669.98 元进行了置换。
201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吨硫氰酸红霉
素项目”变更为“年产 200 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由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利康
制药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及第六届五次监事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
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4 年 2 月 24 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九次董事会及第六届九次监事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
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二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
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5 年 2 月 9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五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
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及第六届十
九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建设,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保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并保证在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丰原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8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邢 王凯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