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来源:深交所 2016-01-21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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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事 务 所

关于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

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鹭燕药业”)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

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并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

2014 年 4 月 28 日和 2014 年 8 月 20 日分别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

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福建)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出具了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致

同审字(2015)第 350ZA0033 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致同专

字(2015)第 350ZA004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据

此,本所经办律师对《审计报告》披露的有关事项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1

出具日后发行人新发生的有关法律事实进行了补充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律

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声明、假设和有关用语释义同样适用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

件和事实进行了检查和验证,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015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延长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有效期、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

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等相关事宜。2015 年 1 月 21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交的上述相关议案。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定程序作出延长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

期、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决议,该等决议真实有

效。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较低者为依据)分别为 89,162,310.92 元、107,116,895.72 元和 104,043,531.29 元,

2

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项、《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二) 根据《内控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

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贯彻执行;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

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三)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发行人承诺并经本

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发

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之规定。

(四)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其它各项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或换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书或资质证书,具体

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发行人子公司新增或换发的业务资质”。

五、 发行人的股东

(一) 控股股东

根据麦迪肯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修正案,其住所变更为“厦门

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 301 室”。

(二) 其他股东

1. 建银医疗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股

东建银医疗的注册资本变更为“壹拾伍亿壹仟伍佰玖拾柒万零叁佰元人民币”,其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3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63,068.19 41.602%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6,289.54 30.535%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931.15 19.084%

爱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786.13 3.817%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86.13 3.817%

北京兆通置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35.89 1.145%

合计 151,597.03 100%

2. 红桥资本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股

东红桥资本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5,600 万元,其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福建亲亲投资有限公司 14,290 55.820%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00 20.703%

红桥(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2,800 10.938%

泉州市多方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0 4.297%

厦门大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 1.406%

深圳红桥投资有限公司 300 1.172%

吴永德 800 3.125%

李可丹 350 1.367%

李晖春 250 0.977%

吕吉祥 50 0.195%

合计 25,600 100%

就上述红桥资本的股东,除《律师工作报告》6.4.4 部分“晋江红桥”和《补

充法律意见书(三)》第三部分“发行人的股东”已披露的福建亲亲投资有限公司、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桥(泉州)投资有限公司及泉州市多方赢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情况外,新增法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4

厦门大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

股),住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 1 号 1-306,法定代表人为洪琼瑶,

经营范围为“1、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的金融咨询

项目);2、批发、零售:钢材、石材、金属材料(不含重金属和稀有金属)、铝合

金制品。”。厦门大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康腾平、洪琼瑶、吴培坤

及陈辉云。

如《律师工作报告》第 6.4.4 部分“晋江红桥”所述,深圳红桥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为深圳市麦肯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亲亲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提

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本所经办律师在公开渠道的查询,深圳市麦肯特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麦肯特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为吴银行、童文

涛、金焕民、汤正涛、刘晖、洪金水、山西瑞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闻卫武、李

纪汉、张炜、殷雄军、陈辉、罗兰、袁海及傅迪。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本所经办律师在公开渠道的查询,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建亲亲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吴火炉、吴庆省、吴永

德及吴银行。

3. 泉州红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泉州红桥

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其中法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请见《律师工作报告》第 6.4.7

部分“泉州红桥”):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红桥资本 6,111.12 27.41%

金世纪(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666.67 16.44%

菲莉(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444.44 10.96%

厦门苑隆投资有限公司 2,444.44 10.96%

厦门健通商贸有限公司 2,444.44 10.96%

福桥(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1,222.22 5.48%

晋江佳信贸易有限公司 1,222.22 5.48%

林亚查 1,222.22 5.48%

吴秀冬 305.56 1.37%

吴婉蓉 305.56 1.37%

5

福建红桥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366.67 1.64%

泉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300 1.35%

红桥(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244.44 1.10%

合计 22,300 1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苑隆

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许欣欣和吴明;福建红桥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股东为红桥

资本、李可丹、胡文春及吴永德。

六、 发行人新增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后,发行人新增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 关联方

发行人子公司鹭燕大药房新增全资子公司龙岩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岩大药房”),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五(二) 部分“发行人的对外

投资”。 此外,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九部分“发行人新增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

购兼并”所述,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将其持有江西瀚海 100%股权转让予陈金龙,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江西瀚海不再是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新增的其他关联方为上海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柒牌中式立领服饰有

限公司、厦门昌卓贸易有限公司及晋江柒牌商贸有限公司,其中,上海标泰新材

料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投资参股且由实际控制人吴金祥担任董事的公司,其他公

司系董事吴火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洪肇设控制的企业。此外,发行人原关联方

福建顺成商贸有限公司更名为“晋江顺成商贸有限公司”。

(二) 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14 年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

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新增的关联担保(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5 日,鹭燕生物与燕来福制药签署《物业租赁合同》,鹭燕生

物将其位于同安区美溪道湖里工业园 91 号 102 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1,365.86 平方

米的厂房出租给燕来福制药使用,年租金为 131,122.56 元,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6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三) 报告期内处置的子公司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情况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九部分“发行人新增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所

述,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将其持有江西瀚海 100%股权转让予陈金龙,江西瀚

海不再是发行人子公司。根据《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与江西瀚海于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 商品采购与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江西瀚海采购和销售疫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采购疫苗 143.00 112.25 576.76

江西瀚海

销售疫苗 31.51 153.16 49.09

上述交易发生在发行人处置江西瀚海之前,已在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中进行了

合并抵消。

2. 租赁及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江西赣卫向江西瀚海出租房产及提供仓储服务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江西赣卫 江西瀚海 办公楼和仓库 1 1.80 1.80 -

江西赣卫 江西瀚海 仓储服务 2 112.26 99.06 -

上述交易发生在发行人处置江西瀚海之前,已在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中进行了

1

江西赣卫于 2011 年与江西瀚海签订租赁协议,将其坐落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西大道 2399 号 1 的

部分办公楼和仓库出租给江西瀚海,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15 日。该协议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提前终止。鉴于江西赣卫系发行人 2013 年收购,故 2012 年度无相应的租赁费用。

2

江西赣卫分别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及 2014 年 1 月 1 日与江西瀚海签订仓储服务合同,为江西瀚海提供冷

库及相应的仓储服务,收取仓储服务费,保管时间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终止日期

为 2014 年 12 月 10 日)。

7

合并抵消。

3. 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江西瀚海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江西瀚海 500.00 2014/4/10 2015/4/10

发行人于 201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江西鹭燕瀚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鉴于发行人为江西瀚海提

供的相关担保尚未到期(担保终止日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同意该笔担保最迟延

续至 2015 年 4 月 10 日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江西瀚海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科目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883.44 2,797.84 1,397.00

应收账款 - 5.71 57.43

江西瀚海

预付账款 - - 550.00

应付账款 4.07 - 30.26

5. 处置日 3后继交易情况

2014 年 12 月 10 日,江西赣卫与江西瀚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坐落

于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西大道 2399 号合计面积 2,944 平方米的部分房

产出租给江西瀚海作为临时性过渡经营场所,根据其附近办公、经营场所的市场

租赁报价,月租金 12 元/平方米,租赁期为 201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七、 发行人新增的主要财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后,发

行人新增的主要财产如下:

3

根据《审计报告》,就发行人转让江西瀚海 100%股权事宜,发行人“以丧失实际控制权日 2014 年 12 月 10

日为股权处置日”。

8

(一) 物业

1. 自有物业

如《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第十部分“发行人新增的主要财产”所述,发行人

子公司龙岩鹭燕经司法拍卖程序竞拍取得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州工业园高新区

A-06-3 区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述地上建筑物的相关权属登记业已办理完毕,具体

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三“发行人子公司新增的自有物业”。

2. 租赁房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或续租部分

租赁房屋(含门店),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 9 处

房屋用于门店等用途,租赁面积合计 996.75 平方米。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新增租赁房屋中,发行人尚未能提供出

租方房屋所有权等权属证明文件的房屋 1 处,建筑面积为 94 平方米。由于该租

赁房屋面积占发行人房屋使用面积的比例很小,不属于难以替代的经营场所,且

有关租赁合同中均明确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资产抵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他项权利证书等资料及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发行人子公司三明鹭燕持有的明梅国用(2012)第 010 号项下土地使用权已抵

押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抵押登记日为 2014 年 10 月 28 日,他项

权利价值为 1,113.12 万元。

(二) 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后,鹭

燕大药房新增 1 家全资子公司龙岩大药房;发行人下属公司福州鹭燕、福建中宏、

福建耀升、漳州鹭燕、三明鹭燕、龙岩鹭燕、福州器械、福州富利达、燕来福制

药、鹭燕大药房、福州三和堂、漳州大药房、南平大药房、福州博研、江西赣卫、

两岸药材公司、鹭燕咨询及泰嘉药业等发生经营范围、住所、股东及名称等变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相关子公司的最新基本情况如下:

9

1. 龙岩大药房

根据龙岩大药房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

门镇谢洋村(阳光都汇)商住小区 5-1、6-1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

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

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

器械零售;化工材料、日用百货、消毒用品、五金产品、仪器仪表、化妆品、初

级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鹭燕大药房持有龙岩大药房 100%股权。

2. 福建中宏

根据福建中宏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

镇建平路 95 号 1 号楼 2 层,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3,008 万元,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经营:

保健食品;二、三类手术器械,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

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

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医用高

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体外循环及血

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及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其器具,医用冷

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

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软件,介入器材。二类: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

械,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

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

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品、化妆品、消毒用品批发、代购代

销;普通货物仓储、装卸、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规划咨询;会务服

务;展览展示服务;医药贸易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计

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转让;普通货运;第三方药品物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福建中宏 100%股权。

3. 福州鹭燕

根据福州鹭燕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

10

路 95 号 1 号楼 1 层,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3,008 万元,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

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三类、二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手术器械、口

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的批发;保健食

品批发;钢材、有色金属、化妆品的批发;医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建中宏持有福州鹭燕 100%股权。

4. 福建耀升

根据福建耀升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

镇建平路 95 号 1 号楼 3 层东南侧,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

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疫苗的批发;消毒

剂、日用百货的批发、代购代销;医药信息咨询;生物技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产品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福建耀升 100%股权。

5. 福州富利达

根据福州富利达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

街镇建平路 95 号 1 号楼三层东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 万

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二类、三类:临床检验分析仪

器及体外诊断试剂、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

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医用

卫生材料及敷料、介入器材、注射穿刺器械、软件的批发;仪器仪表、玻璃仪器、

实验室仪器及耗材、化学试剂(不含民用爆炸物品)、塑料制品、文具用品的批发、

代购代销;计算机软件设计、安装、维护;医疗器械技术交流及咨询服务;产品

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建耀升持有福州富利达 100%股权。

6. 漳州鹭燕

根据漳州鹭燕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漳州市延安北路 15 号,

11

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

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三类二类眼科手术器械、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

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体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

备批发;三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批发;三类二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

室设备、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

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软件批发;二类外科手术器械、普通诊

察器械、中医器械、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口腔

科设备、病房护理设备、消毒和灭菌设备批发;二类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批发;预

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批发。

化工产品(易制毒和危险化学品除外)、仪器仪表、化妆品的批发;农副产品收购、

批发零售(不含粮食);商业经纪与代理;医疗、医药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生产医

用纱布绷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漳州鹭燕 100%股权。

7. 龙岩鹭燕

根据龙岩鹭燕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刷

园区 11#通用厂房第二、三层,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

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

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三类二类:注射穿刺器械.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手术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

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

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

设备.三类二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

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二类: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医用 X 射

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

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三类二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

官;三类:介入器材;体外诊断试剂;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

配方乳粉)。医药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期货、

证券咨询除外);药品展览服务;人力装卸搬运活动;保健食品批发;化妆品;

消毒用品、日用品、卫生用品、玻璃仪器、仪器仪表、五金产品、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一类医疗器械、电子血压脉搏仪、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

12

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的销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龙岩鹭燕 100%股权。

8. 三明鹭燕

根据三明鹭燕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三明城市物流园鹭燕医药

大楼,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独资),经营范围为“销售农畜产品、日用品、化妆品、玻璃仪器、电子产品;医

药技术信息、物流咨询服务;药品仓储、配送服务。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

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保健食品批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三类手术

器械、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

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

复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

备、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三类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

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口腔科设备、病房护理设备、消毒

和灭菌设备、三类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三类、二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材

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三明鹭燕 100%股权。

9. 福州器械

根据福州器械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上街

镇建平路 95 号 1 号楼 4 层南侧,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批发:三类、二类注射穿刺器械、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电子仪器、医用光学器具

仪器及内窥镜、医用超声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软件、医用缝合材料

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三类、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普通诊察器械、

医用激光仪器、口腔科材料、三类、二类手术器械,二类中医器械、医用 X 射

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病房护理设备、医

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消毒和灭菌设备,二、三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

器材 ,二、三类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核素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射

线防护用品装置,三类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医疗器械技术交流及咨询

13

服务;五金交电、五金工具、制冷设备、空调设备、仪器仪表、玻璃制品、不锈

钢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消毒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洗涤用品、卫生

洁具、实验室设备、净水设备、水处理设备、化妆品、电动工具、眼镜(除隐形

眼镜)、橡胶制品、石油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器械持有福州器械 100%股权。

10. 江西赣卫

根据江西赣卫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西

大道,法定代表人为许其专,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医药、卫生材料研究、开发;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化工原料(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淀粉(工业用)

批发、零售;仓储(食品、危险品除外)、装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项

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江西赣卫 100%股权。

11. 燕来福制药

根据燕来福制药现时有效《营业执照》及其章程修正案,其住所为厦门市集

美区灌南工业区安仁大道 1599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3,000 万

元,类型为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

范围为“中药饮片加工;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收购农副产品(不

含粮食与种子);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

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

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燕来福制药 100%股权。

12. 鹭燕大药房

根据鹭燕大药房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其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

资本为 1,5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

范围为“药品零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

14

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乳

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保健食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

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五金零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鹭燕大药房 100%股权。

13. 福州三和堂

根据福州三和堂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

平路 95 号 1 号楼 4 层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

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批发零售保健食品;二类物理治疗及康复

设备、中医器械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预包

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卫生用品(不含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化妆品、日

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代购代销;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餐饮信息咨询,对合法设立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鹭燕大药房持有福州三和堂 100%股权。

14. 漳州大药房

根据漳州大药房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

安北路 13-15 号 4 楼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

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管化学品)、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产品、仪器仪表(计量器具除外)、化妆品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产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

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孕

检测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普通

诊察器械、物理治疗设备、中医器械、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

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脉搏仪)、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家用血糖仪、血糖试

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排卵检测试纸】、手术室、急救室、诊

疗室设备及器具(手提式氧气发生器)零售;初级农产品零售;药品、医疗器械、

商业信息咨询服务(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15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鹭燕大药房持有漳州大药房 100%股权。

15. 泉州大药房

根据泉州大药房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泉州市泉秀路棉塑厂东

侧第 9 层,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零售: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

化药品、生物制品;批发:保健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

百货、五金交电、化妆品、农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鹭燕大药房持有泉州大药房 100%股权。

16. 南平大药房

根据南平大药房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

一路 36 号建工大楼一层右侧第一间至第五间,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

为 21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

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一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鹭燕大药房持有南平大药房 100%股权。

17. 福州博研

根据福州博研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

镇建平路 95 号 1 号楼 3 层西侧,法定代表人为许其专,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疫苗销售;生物技术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建耀升持有福州博研 100%股权。

18. 两岸药材公司

16

根据两岸药材公司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修正案,其住所为厦门

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类型

为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

药批发;西药批发;保健食品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配

方奶粉)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贸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软件开发;市场管理;包装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两岸药材公司 100%股权。

19. 鹭燕咨询/鹭燕电子商务

根据鹭燕咨询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其已更名为“厦门鹭燕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电子商务”),其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金祥,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西药批发;中药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批发;中药零售;西药零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互联网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

审批的项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鹭燕大药房持有鹭燕电子商务 100%股权。

20. 泰嘉药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泰嘉药业的住址变更为香港九龙官塘开源

路 62 号骆驼漆大厦 2 座 6 层 C 门。

(三) 知识产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新增注册商标共计 5 项(含香港及台湾地区),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附件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注册商标”。

综上,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相关下属

公司已分别就其上述财产的取得或变动情况,取得了相应的权属证书/证明或履

行了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等法律程序,不存在重大的产权瑕疵。

八、 发行人新增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

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尚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共计 8

项、担保合同共计 15 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金额在 5,000 万元(以 2014 年度

采购金额为依据)以上的尚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共计 4 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新增金额 5,000 万元(以 2014 年度销售金额为依据)以上的尚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

同共计 2 项。前述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五“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新增/尚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合同的内容和

形式合法有效,其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九、 发行人新增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

律意见书(三)》出具日后,发行人收购江西赣卫 100%股权、发行人转让子公司

江西瀚海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收购江西赣卫 100%股权

2014 年 11 月 1 日,江西瀚海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江西赣卫的 100%

股权转让予发行人。同日,发行人与江西瀚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发行人

收购江西瀚海持有的江西赣卫 100%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发行人持有江西赣卫 100%股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上述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二) 转让江西瀚海 100%股权

2014 年 11 月 27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与陈金龙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发行人将其持有江西瀚海 100%股权(对应出资 2,000 万元)转让给

陈金龙,股权转让款为 21,600,740.38 万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支付/收到股权收

18

购款,办理了相应的过户交割手续,真实有效。

十、 发行人新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后,发

行人新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4 年第 4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次临时股 2014.10.19

东大会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关于批准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 年第 1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 次临时股 2015.01.21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上市后章程(草案)的议案》

东大会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

3. 2015.02.25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事会第二

4. 2014.09.26 案》

十一次会

议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5. 事会第一 2014.10.22 《关于聘任吴金祥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聘任朱明国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9

《关于聘任郑崇斌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李卫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张珺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雷鸣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雷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杨聪金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三届董

《关于出售江西鹭燕瀚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6. 事会第二 2014.11.22

案》

次会议

第三届董

《关于子公司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租用关联方厦

7. 事会第三 2014.12.04

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上市后章程(草案)的议案》

8. 事会第四 2015.01.0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

9. 事会第五 2015.02.04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2 年度、2013

20

年度、2014 年度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监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10. 事会第十 2014.09.23

案》

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

11. 事会第一 2014.10.25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三届监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 事会第二 2015.01.05

次会议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 事会第三 2015.02.04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十一、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一)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4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金祥、

朱明国、李敏、吴火炉、雷鸣、杨聪金、翁君奕、吴俊龙、郭小东为发行人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

2014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再添、

李翠平为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4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

开职工大会,选举蔡梅帧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1

2014 年 10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继续聘任吴金

祥为总经理,聘任郑崇斌、朱明国、张珺瑛、李卫阳及雷鸣为副总经理,聘任雷

鸣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杨聪金为财务总监。

(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的兼职情况更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

吴金祥、吴火炉、独立董事翁君奕、郭小东等的兼职情况发生变化,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任职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在发行人 兼职单位与发行

姓名 兼职单位及职务

处任职 人关系

麦迪肯董事长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态科技董事长

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

鹭燕集团董事长

的其他企业

董事长、总

吴金祥 实际控制人控制

经理 蒲华贸易董事

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

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参股企

上海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亲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无直接关系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无直接关系

福建红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无直接关系

福建红桥新能源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

无直接关系

事长

吴火炉 董事 南安市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无直接关系

红桥资本董事长 股东

泉州红桥董事长 股东

福建顺成面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无直接关系

德尔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无直接关系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闽江学

翁君奕 独立董事 者特聘教授、企业管理专业战略管理方向 无直接关系

博士生导师、社会科学部主任

2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直接关系

厦门美甘齐动物料输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无直接关系

非执行董事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直接关系

传孚科技(厦门)有限责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无直接关系

厦门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 无直接关系

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律师、

无直接关系

高级合伙人

郭小东 厦门新泰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直接关系

独立董事

厦门鼎成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无直接关系

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直接关系

吴再添 监事 红桥资本总经理助理 股东

十二、 发行人新取得的财政补贴等收入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子公司新取得的较重大财政补贴等收入情况

如下:

根据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厦湖府[2014]61 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3 年度全区纳税先进企业的决定》,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收到厦门市湖里区

财政局纳税奖励金 10 万元。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厦财企[2014]36 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外经

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收到厦门市

财政局“2014 年对外投资合作款项”22.5 万元。

根据《关于领取“台江区 2013 年度纳税贡献三等奖”奖励的通知》,福州鹭燕

于 2014 年 9 月收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宁化街道办事处奖励金 1 万元。

根据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2014 年度福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公示》,福建中宏于 2014 年 12 月收到闽侯县财政局高新技术应用补助 80 万元,

福州鹭燕于 2014 年 12 月收到闽侯县财政局物流补助 3 万元。

根据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龙经管委[2014]16 号《关于申报 2013 年度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宇经济企业奖励金的通知》,龙岩鹭燕于 2014 年 11 月收

到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奖励金 20,219 元。

23

根据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人民政府西政[2014]131 号《延平区西芹镇人民政

府关于表彰奖励 2013 年度企业纳税大户的决定》,南平鹭燕于 2014 年 8 月收到

纳税奖励 1 万元。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府[2014]151 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 2013 年度纳税大户企业的决定》,燕来福制药于 2014 年 9 月收到厦门市集

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2013 年度纳税大户企业纳税奖励金 2 万元。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集府办[2012]113 号《关于转发集美区实

施标准化及品牌发展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燕来福制药于 2014 年 9 月收到厦门

市集美区财政局“省著名商标品牌奖励金”20 万。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相关子公司取得的上述财政补贴等收入已经有权

部门批准和同意,真实有效。

十三、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相

关投资管理部门就发行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关于延期的批复文件,即

同意相应项目的前期工作有效期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7 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投资立项

厦发改服务[2014]13 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

于延长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项目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 前期工作有效期的复函》、厦发改服务[2014]14 号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鹭燕厦门现代

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的复函》

厦发改服务[2014]12 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于延长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零售连锁扩展项

目前期工作有效期的复函》

十四、 发行人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律师工

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补

充法律意见书(三)》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子公司主要因销售的药品所含成份

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药品所含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等情形

而受到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涉及处

24

罚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共计 3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六“发行

人子公司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说明

文件,本所经办律师认为,该等受处罚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罚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五、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没有

发生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不利事项。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下接签字页)

25

(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焦 福 刚

冯 艾

单位负责人:

王 玲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26

附件一 发行人子公司新增或换发的业务资质

公司名称 资质类型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 闽食健经营证第 厦门市药品监 2014.11.05

鹭燕药业

生条件审核证明 2014-2030360 号(更) 督管理局 颁发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 侯食健经营证第 闽侯县药品监 2015.01.21

福州鹭燕

生条件审核证明 2015-1H0003 督管理局 颁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

2014.06.13-

(2014 年 12 月 19 日新 闽 AA5910116 福建省药监局

2019.06.12

福建中宏 增第三方药品物流)

闽交运管许可榕字 闽侯县运输管 2014.10.30-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50121002538 理局 2018.11.03

闽漳食药监械经营 漳州市食品药 2014.11.24-

漳州鹭燕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许 20140005 号 品监督管理局 2019.11.23

2014.11.05-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AA5970078 福建省药监局

2019.11.04

龙岩鹭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2014.11.05-

FJ07-Aa-20140110 福建省药监局

范认证证书 2019.11.04

2014.09.01-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AA5980017 福建省药监局

2019.08.31

三明鹭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2014.09.01-

FJ08-Aa-20140082 福建省药监局

范认证证书 2019.08.31

南平市延平区

SP201435070200021 2014.07.10-

南平鹭燕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

9 2017.07.09

管理局

2015.01.09-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AA5930197 福建省药监局

2020.01.08

宁德鹭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2015.01.09-

FJ03-Aa-20140163 福建省药监局

范认证证书 2020.01.08

2014.12.25-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AA5910118 福建省药监局

2019.12.24

福建耀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2014.12.25-

FJ01-Aa-20140140 福建省药监局

范认证证书 2019.12.24

2014.10.09-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AA5920057 福建省药监局

鹭燕大药 2019.10.08

房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2014.10.09-

FJ02-Ba-2014022 福建省药监局

范认证证书 2019.10.08

福州三和 2014.11.24-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BA5910022 福建省药监局

堂 2019.11.23

27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2014.11.24-

FJ01-Ba-2014028 福建省药监局

范认证证书 2019.11.23

莆田大药 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 莆田市食品药 2014.09.29

莆 A201400001

房 经营许可证 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

福建省食品药品经营 南平市食品药 2014.12.11-

闽 N20140009

许可证(合) 品监督管理局 2019.12.10

南平大药 南平市食品药 2014.12.11-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DA5990010

房 品监督管理局 2019.12.10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南平市食品药 2014.12.11-

闽 C05990053

范认证证书 品监督管理局 2019.12.10

龙岩市食品药 2014.12.19-

药品经营许可证 闽 DB0710304

龙岩大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9.12.18

房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 侯食健经营证第 龙岩市食品药 2014.12.23

生条件审核证明 2014-7010166 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

燕来福制 2015.01.07-

药品 GMP 证书 FJ20150001 福建省药监局

药 2020.01.06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厦门市质量技 2014.12.01-

QS350206010502

可证 术监督局 2018.03.18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厦门市质量技 2014.12.01-

QS350209013930

可证 术监督局 2018.02.21

博肽生物 厦门市湖里区

SP350206111001844 2011.10.19-

食品流通许可证 工商行政管理

3 2017.10.18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 物编注字第 221146 中国物品编码 2014.06.20-

员证书 号 中心 2016.06.19

江西省食品药 2015.02.05-

药品经营许可证 赣 AA7910165

品监督管理局 2020.02.04

江西赣卫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江西省食品药 2015.02.05-

A-JX10-100N

范认证证书 品监督管理局 2020.02.04

四川省食品药 2014.12.09-

药品经营许可证 SC01-Aa-20140299

品监督管理局 2019.11.20

成都广福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四川省食品药 2014.12.21-

SC01-Aa-20140299

范认证证书 品监督管理局 2019.11.20

经营<抗生素条

2014.10.08-

例>(第 137 章)适用的 46/1A/2010 香港卫生署

2015.09.30

泰嘉药业 物质和制剂的许可证

香港药剂业及 2015.01.02-

毒药批发牌照 46/2A/2010

毒药管理局 2016.01.01

28

附件二 新增的关联担保(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别

(单位:元)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5,000,000.00 2014-2-19 2015-2-19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5,000,000.00 2014-9-28 2015-3-28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3-3 2015-3-2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7-16 2015-7-15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7-21 2015-7-20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10-30 2015-10-29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11-4 2015-11-3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2-27 2015-2-27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3-11 2015-3-11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3-28 2015-3-27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6,000,000.00 2014-7-30 2015-1-30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11-26 2015-11-26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000,000.00 2014-5-7 2015-5-6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6,000,000.00 2014-7-24 2015-7-23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7,000,000.00 2014-2-20 2015-2-20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000,000.00 2014-5-21 2015-4-11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10-10 2015-4-9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00,000.00 2014-3-18 2015-3-18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0,000,000.00 2014-7-8 2015-1-8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5,000,000.00 2014-1-13 2015-1-5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1,711,000.00 2014-8-21 2015-1-11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6,672,000.00 2014-9-3 2015-2-11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9,131,000.00 2014-9-18 2015-3-1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2,290,000.00 2014-10-10 2015-3-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309,000.00 2014-11-4 2015-4-1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7,166,000.00 2014-12-22 2015-11-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9,753,000.00 2014-9-24 2015-3-1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5,979,000.00 2014-9-24 2015-2-11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9,236,000.00 2014-10-13 2015-4-4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7,672,000.00 2014-12-22 2015-11-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7,540,000.00 2014-10-17 2015-4-1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6,901,000.00 2014-10-22 2015-4-1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693,000.00 2014-10-27 2015-2-12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064,000.00 2014-10-27 2015-3-1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1,550,000.00 2014-11-4 2015-4-1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776,000.00 2014-9-26 2015-1-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565,000.00 2014-11-25 2015-1-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97,000.00 2014-11-25 2015-2-27 保理

29

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别

(单位:元)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006,000.00 2014-12-10 2015-3-31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172,000.00 2014-9-26 2015-1-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149,000.00 2014-11-25 2015-1-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635,000.00 2014-11-25 2015-2-27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4,425,000.00 2014-12-10 2015-3-31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8,000,000.00 2014-9-26 2015-3-26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83,000.00 2014-9-1 2015-2-28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7,000.00 2014-9-1 2015-3-30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47,000.00 2014-9-5 2015-4-3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510,000.00 2014-9-23 2015-6-12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470,000.00 2014-10-10 2015-5-8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56,599.69 2014-10-10 2015-3-14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250,000.00 2014-10-17 2015-4-13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082,577.56 2014-11-6 2015-4-13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517,422.44 2014-11-6 2015-5-5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7,184,653.88 2014-12-2 2015-5-14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2,400,000.00 2014-9-4 2015-1-13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0,662,000.00 2014-10-11 2015-2-28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6,597,000.00 2014-11-10 2015-4-9 保理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7,764,000.00 2014-12-8 2015-5-2 保理

麦迪肯/鹭

龙岩鹭燕 7,000,000.00 2014-3-27 2015-3-27 流贷

燕药业

麦迪肯 燕来福制药 2,000,000.00 2014-9-22 2015-3-21 流贷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324,389.97 2014-11-27 2015-1-16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405,501.90 2014-11-27 2015-2-27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948,591.40 2014-11-27 2015-5-27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56,975.32 2014-12-9 2015-2-5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700,080.97 2014-12-9 2015-3-9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59,219.73 2014-12-9 2015-6-9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195,325.00 2014-12-15 2015-3-15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162,926.20 2014-12-15 2015-6-15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93,720.00 2014-10-21 2015-1-21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087,576.35 2014-10-21 2015-4-21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000,000.00 2014-10-23 2015-1-23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51,720.33 2014-7-11 2015-1-6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82,436.72 2014-7-11 2015-1-11 汇票

鹭燕集团 鹭燕药业 3,284,800.00 2014-12-23 2015-3-23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87,570.00 2014-7-28 2015-1-28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871,840.00 2014-11-18 2015-5-18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576,728.27 2014-12-19 2015-3-19 汇票

30

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别

(单位:元)

麦迪肯 鹭燕药业 3,456,312.79 2014-12-19 2015-6-19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42,860.00 2014-12-24 2015-1-24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980,747.17 2014-12-24 2015-2-17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421,618.22 2014-12-24 2015-3-24 汇票

麦迪肯 鹭燕药业 1,136,066.85 2014-12-24 2015-6-24 汇票

麦迪肯 泉州鹭燕 8,738,333.58 2014-12-24 2015-3-24 汇票

麦迪肯 泉州鹭燕 1,155,169.20 2014-12-24 2015-6-24 汇票

麦迪肯 龙岩新鹭燕 660,816.55 2014-12-26 2015-1-26 汇票

麦迪肯 龙岩新鹭燕 74,745.60 2014-12-26 2015-3-26 汇票

麦迪肯 龙岩新鹭燕 33,658.20 2014-12-26 2015-6-26 汇票

麦迪肯 厦门器械 1,700,000.00 2014-12-15 2015-6-15 汇票

麦迪肯 厦门器械 2,100,000.00 2014-12-22 2015-6-22 汇票

31

附件三 发行人子公司新增的自有物业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权属证书编号 座落地址 用途 备注

号 权人 (平方米)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福建

龙房权证字第

1 龙州工业园区北外环路 10 号 车间 2,917.83

201502490 号

生产车间一 1-3 层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福建

龙岩 龙房权证字第

2 龙州工业园区北外环路 10 号 检测中心 1,414.34

鹭燕 201502489 号

检测中心 1-4 层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福建

龙房权证字第

3 龙州工业园区北外环路 10 号 办公用房 1,010.10

201502488 号

办公楼 1-3 层

32

附件四 发行及其子公司新增的注册商标

序 所有

注册证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有效期限 备注/发证机关

号 权人

鹭燕 2014.06.21- 国家工商行政

1 11993077 35

药业 2024.06.20 管理总局

福建 2014.06.21- 国家工商行政

2 11993079 35

耀升 2024.06.20 管理总局

鹭燕 商标法实施细则 2014.09.16- 台湾经济部智

3 01666246

药业 第 19 条第 035 类 2024.09.15 慧财产局

鹭燕 商标法实施细则 2014.09.16- 台湾经济部智

4 01666537

药业 第 19 条第 040 类 2024.09.15 慧财产局

鹭燕 30282460 5、10、35、40、 2014.08.26- 香港知识产权

5 药业 5 44 2024.08.25 署商标注册处

33

附件五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尚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一) 授信合同

序 授信条件/担保合 金额

借款方 贷款方 合同编号 期限

号 同 (万元)

华夏银行 XM01(融 2014.07.24- XM01(高

1. 鹭燕药业 5,000

厦门分行 资)20140021 2015.07.24 保)20140016

平银厦门综字 平银厦门额保字

平安银行 2014.10.29-

2. 鹭燕药业 20141023 第 002 20141023 第 002 15,000

厦门分行 2015.10.29

号 号

光大银行 EBXM2014700Z 2014.11.26- EBXM2014700Z

3. 鹭燕药业 6,000

厦门分行 H 2015.11.25 H-B

兴业银行 兴银厦鹭业额字 2014.12.09- 兴银厦鹭业额保

4. 鹭燕药业 22,000

厦门分行 2014131 号 2015.12.08 字 2014131 号

兴业银行 兴银厦鹭业额字 2014.12.09- 兴银厦鹭业额保

5. 泉州鹭燕 5,000

厦门分行 2014134 号 2015.12.08 字 2014134 号

兴业银行 兴银厦鹭业额字 2014.12.09- 兴银厦鹭业额保

6. 宁德鹭燕 5,000

厦门分行 2014135 号 2015.12.08 字 2014135 号

FJ700622014313、

中国银行 2014.10.23-

7. 三明鹭燕 FJ700622014312 FJ700622014314、 6,500

三明分行 2015.10.22

FJ700622014315、

鹭燕药业/厦

门器械/鹭燕

大药房/燕来 2014 年厦嘉字

招商银行 2014.11.26- 2014 年厦嘉字第

8. 福制药/泉州 第 0814280051 12,000

厦门分行 2015.11.25 081428005111 号

鹭燕/南平鹭 号

燕/龙岩鹭燕/

宁德鹭燕

(二) 担保合同

序 主债权 金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合同编号

号 期限 (万元)

华夏银行厦 2014.07.24-

1 麦迪肯 鹭燕药业 XM01(高保)20140016 5,000

门分行 2015.07.24

34

平安银行厦 平银厦门额保字 2014.10.29-

2 麦迪肯 鹭燕药业 8,000

门分行 20141023 第 002 号 2015.10.29

光大银行厦 2014.11.26-

3 麦迪肯 鹭燕药业 EBXM2014700ZH-B 6,000

门分行 2015.11.25

兴业银行厦 兴银厦鹭业额保字 2014.12.09-

4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2,000

门分行 2014131 号 2015.12.08

交通银行厦 2014.11.21-

5 麦迪肯 鹭燕药业 201500696003 5,500

门分行 2015.11.14

2014.08.20-

6 麦迪肯 鹭燕药业 厦门银行 GSHT2014080607 保 1 9,000

2015.08.20

鹭燕药业/厦门

器械/鹭燕大药

房/燕来福制药/ 招商银行厦 2014 年厦嘉字第 2014.11.26-

7 麦迪肯 12,000

泉州鹭燕/南平 门分行 081428005111 号 2015.11.25

鹭燕/龙岩鹭燕/

宁德鹭燕

鹭燕集 农业银行厦 2014.09.30-

8 鹭燕药业 83100520140000762 5,000

团 门湖里支行 2015.09.29

鹭燕药 泉州鹭燕/福州 2014.08.20-

9 厦门银行 GSHT2014080607 保 2 7,850

业 鹭燕/福建中宏 2015.08.20

鹭燕药 农业银行厦 2014.09.16-

10 南平鹭燕 83100520140000545 7,000

业 门湖里支行 2015.09.15

鹭燕药 农业银行厦 2014.09.16-

11 漳州鹭燕 83100520140000546 8,000

业 门湖里支行 2015.09.15

鹭燕药 农业银行厦 2014.09.16-

12 宁德鹭燕 83100520140000548 6,000

业 门湖里支行 2015.09.15

鹭燕药 中国银行三 2014.10.23-

13 三明鹭燕 FJ700622014313 6,500

业 明分行 2015.10.22

鹭燕药 兴业银行厦 兴银厦鹭业额保字 2014.12.09-

14 泉州鹭燕 5,000

业 门分行 2014134 号 2015.12.08

鹭燕药 兴业银行厦 兴银厦鹭业额保字 2014.12.09-

15 宁德鹭燕 5,000

业 门分行 2014135 号 2015.12.08

35

4

(三) 重大采购合同

2014 年累

序 合同金

采购方 供应商 合同内容 有效期 计含税金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在厦门范围内配 2015.01.01-20

贵州景峰注射剂

1 鹭燕药业 送经销参芎葡萄 15 年新标执 6,192.80 --

有限公司

糖注射液 行之日

康德乐(上海)医 2015.01.01-20

2 鹭燕药业 药品经销 5,803.82 --

药有限公司 15.12.31

诺和诺德(中国) 在厦门市内分销 2014.11.01-20

3 鹭燕药业 11,586.59 --

制药有限公司 胰岛素产品 15.12.31

2015.01.01-20

深圳信立泰药业 在福州区域内销

4 福州鹭燕 15.12.31 或下 9,603.26 --

股份有限公司 售产品

一次开标期

5

(四) 重大销售合同

序 七标合同 八标合同 2014 年累计发生

采购方 销售方

号 有效期 有效期 含税金额(万元)

龙海市第一医 2010.05.15-新 2012.01.01-新

1 漳州鹭燕 5,827.19

院 一轮招标实施 一轮招标实施

2010.05.14-新 2012.01.01-新

2 漳州市中医院 漳州鹭燕 5,260.62

一轮招标实施 一轮招标实施

4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发行人新增的重大债权债务”所述,该等合同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金

额在 5,000 万元(以 2014 年采购金额为依据)以上且目前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若多家子公司与同一家

供应商签署多份采购合同,仅列示其中有代表性的合同。

5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该等重大销售合同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相关医疗机构签署的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买卖合同(第七批)》(以下简称“七标合同”)及《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

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八标合同”),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相关医疗机构销售/提供相应

的中标药品。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七标合同及八标合同均延长至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

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正式执行之日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

中采购尚未开始执行。

36

附件六 发行人子公司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

主体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主要处罚内容

编号

没收销售三磷酸腺苷二钠片的违

龙岩 (岩)食药监药 龙岩市食品药

2014.10.30 法 所 得 11,758.0 元 , 并 处 罚 款

鹭燕 罚[2014]32 号 品监督管理局

11,758.0 元

龙岩 (岩)食药监药 龙岩市食品药 没收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所得

2014.12.22

鹭燕 罚[2014]51 号 品监督管理局 2,756.6 元,罚款 8,269.8 元

莆田 莆食药监行罚 莆田市食品药 没 收 销 售 黄 芪 颗 粒 的 违 法 所 得

2014.12.03

鹭燕 [2014]15 号 品监督管理局 62,073.6 元,并处罚款 124,147.2 元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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