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19: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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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十三个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

储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 全 丰 李 新 天 王 永 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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