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湖北盛天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决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
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5 号文《关于核准湖北盛
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18.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3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6,710.0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47,589.94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众环审验字(2015)0101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自
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6,062.84 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金额进行了置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6,062.8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31,527.1 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
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