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
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杨国文、杨鹏威、
戚稽兴、邵俊、周元龙、邵溧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桂如、
张燕、丑世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我们认
为九名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荣幸华 肖军 李力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