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号:2016-008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黄海机械”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
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的事项如下:
一、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股份锁定期
1、本人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作为上市公司控
高俊芳、张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黄海机械股票连续 20 个交 股股东、实际控
友奎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制人,股份锁定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黄海机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 期应为 36 个月
延长至少 6 个月。
1、本人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此外,本人通过 作为上市公司控
协议受让虞臣潘、刘良文持有的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股股东、实际控
司股本总额的 10%的股份,自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 制人,股份锁定
张洺豪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期应为 36 个月;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黄海机械股票连续 20 个交 此外,通过协议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转让获得的股份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黄海机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 锁定期为 12 个月
延长至少 6 个月。
芜湖卓瑞、 1、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截至取得的黄海
北京华筹、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若取得黄海机械股份 机械股份发行结
殷礼、杨 时,持续拥有长春长生股份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自股份发 束之日起,持续
红、张敏、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拥有长春长生股
周楠昕、上 2、若取得黄海机械股份时,持续拥有长春长生股份时间达 份时间超过 12 个
海沃源、杨 到或超过 12 个月,所持黄海机械股份分三次进行解锁,自 月,所持黄海机
曼丽、简兴 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解锁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 械股份分三次进
投资、礼兴 械股份的 25%;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24 个月解锁因本次交 行解锁,自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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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王力 易而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的 30%;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结束之日起满 12
宁、李凤 个月解锁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的 45%。 个月解锁因本次
芝、施国 3、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黄海机械股票连续 20 个交 交易而取得的黄
琴、张晶、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海机械股份的
韩晓霏、张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黄海机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25%;自发行结
宏 至少 6 个月。 束之日起满 24 个
月解锁因本次交
易而取得的黄海
机 械 股 份 的
30%;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满 36 个
月解锁因本次交
易而取得的黄海
机 械 股 份 的
45%。
1、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若取得黄海机械股份
时,持续拥有长春长生股份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自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2、若取得黄海机械股份时,持续拥有长春长生股份时间达 截至取得的黄海
到或超过 12 个月,所持黄海机械股份分三次进行解锁,自 机械股份发行结
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解锁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 束之日起,持续
长春祥升 黄海机械股份的 25%;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24 个月解锁本 拥有长春长生股
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的 30%;自发行结 份时间不足 12 个
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解锁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黄海机 月,股份锁定期
械股份的 45%。 应为 36 个月
3、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黄海机械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黄海机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
2014 年 12 月 25 日,卓冠投资与芜湖卓瑞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
持有的长春长生 1.35%股权以 3,483.18 万元对价转让给芜湖卓瑞。
2014 年 12 月 26 日,张雯与北京华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
的长春长生 8.14%股权以 20,910.00 万元对价转让给北京华筹。
2015 年 12 月 25 日,黄海机械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受理确认书》,2015 年 12 月 30
日,根据中登公司的股份登记办理系统,黄海机械本次股份登记事宜已办结,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交易对方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
已登记到账,2016 年 1 月 4 日,交易对方取得的黄海机械股份上市并开始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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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芜湖卓瑞及北京华筹取得的黄海机械的股份并
未发行结束,截至其取得的黄海机械的股份发行结束起,两者持续拥有长春长生
股份时间已达 12 月,股份锁定期应为 12 个月。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高俊芳、张洺豪及张友奎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其所持
长春长生股权认购黄海机械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此外,张洺豪通
过协议受让虞臣潘、刘良文合计持有的 1,360 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
芜湖卓瑞、北京华筹、殷礼、杨红、张敏、周楠昕、上海沃源、杨曼丽、简
兴投资、礼兴投资、王力宁、李凤芝、施国琴、张晶、韩晓霏、张宏在股份登记
完成时持续拥有长春长生股份的时间已超过 12 个月,股份锁定期应为 12 个月。
长春祥升在股份登记完成时持续拥有长春长生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股
份锁定期应为 36 个月。
综上,兴业证券对黄海机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关于
股份锁定期的安排无异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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