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6-009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公司”)拟与中苋生态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苋科技”)签订《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销售合同》。
千山药机拟向中苋科技销售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预计合同总价款为6亿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子刘师宏持有中苋科技25%的股权,并
且刘师宏担任该公司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中苋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与中苋科技拟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为6亿元整,达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市花路南花样年福年广场 B 栋 2 层 2 单元 236
公司住所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璐瑶
注册资本 13,333,333 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30031187736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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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农牧产业,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
经营范围 与施工,农作物及林木种植,养殖技术开发及转让,农副产品、农机具的技
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以及进出口业务等。
2、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中苋科技成立于 2014 年 08 月 12 日,是一家专注于优质牧草——籽粒苋的育种、种植推广、
应用开发以及生态养殖和水资源处理的现代农业和生物科技企业。杨涛持有中苋科技 45%的股
权,刘师宏持有中苋科技 25%的股权。
3、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中苋科技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833.9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583.01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5,566.27 万元。
4、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子刘师宏持有中苋科技25%的股权,同时
刘师宏担任该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千山药机拟向中苋科技销售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150条,预计合同总价款为6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中苋科技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的
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合同总价款为6亿元。
2、交易内容:千山药机拟向中苋科技销售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总价6亿元。
3、千山药机的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仅限销售给中苋科技(含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
三方。
4、交货时间:本合同生效后2年内完成所有交货,其中15条生产线在2016年6月30日前交
货,25条生产线在2016年9月30日前交货。
5、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中苋科技支付千山药机 1,200 万元作为本
合同履行的保证金。每批产品发货前,中苋科技向千山药机支付当次产品销售价格 90%的货款,
剩余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5 日内一次付清给千山药机。中苋科技支付的保证金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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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产品货款中扣除。
6、本合同自协议双方签字,并经千山药机股东大会通过之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次交
易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2、本次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
相关制度进行。
3、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协议价款总额6亿元,本次交易对公司协议对应的各期的营业收入有积极影响,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
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董事会召开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与中苋科技发生交易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
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进行,为公司稳定运营提供有利条
件。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本次交易事项经我们事前认可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次
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苋科技的此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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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该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
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苋科技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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