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1-20 08: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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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会议资料,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经讨论后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此项安排。

独立董事:谢晓燕 周红梅 王勇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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