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精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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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隆精化

股票代码:3004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805B(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一 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特说明,下

指 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科隆精化、上市公司 指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科隆精化221,0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占科隆精化股本总额0.325%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805B(2)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红

出资额:3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440300602115612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范围: 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合伙期限:200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3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6658695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总共有5个合伙人,其中出资额最大的有限合伙人,名称:

深圳市铸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比例为

33.333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姓名:程红,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性别:女,国籍:中国 ,

长期居住地:深圳,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九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

可能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总计130万股,占科隆精化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91%。

本次股份减持前,一致行动人持有科隆精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科隆精

化股票 400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股本 5.8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22.1万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25% 。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平均价格或价格区间(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6.01.18 221,000 33.41 0.325%

合计 221,000 - 0.325%

2、 一致行动人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45.9 万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5%。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平均价格或价格区间(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6.01.18 459,000 33.41 0.675%

合计 459,000 - 0.675%

3、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科隆精化 130 万股,占科隆

精化总股本的 1.91%。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科隆精化 270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股

本的 3.97%。信息披露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科隆精化 400 万股,占科隆精

化总股本 5.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 107.9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

股本的 1.5868%。一致行动人持有科隆精化 224.1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股本的

3.2956%。信息披露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科隆精化 332 万股,占科隆精化

总股本的 4.882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科隆精化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发生变动首日(2016年01月18日)前六个月

内,未有买卖科隆精化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经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年 01 月18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路36号

股票简称 科隆精化 股票代码 300405

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深圳市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

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130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本的 1.91 %。一致行动人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科隆精化270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股

本的 3.97%。合计持有科隆精化400万股份,占科隆精化

总股本的 5.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

数量及变动比例 107.9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股本1.5868 %。一致

行动人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

有科隆精化 224.1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股本的

3.2956%。合计持有科隆精化332万股份,占科隆

精化总股本的 4.8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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