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6-00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设立湖北高投富邦生态环保产业并购基金
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签署的协议仅包含设立湖北高邦生态环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及湖北高投富邦生态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基本方案,本协议书需经
各方权力机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并签章
(个人签字,单位由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推进、落实上述方案
过程中还需要各方主体(含拟设立的主体)进一步确定协议的具体条款。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1 月 19 日与湖北
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高投”)签署《关于设立湖北高
投富邦生态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
设立湖北高邦生态环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高投富邦生态环保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事宜达成一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框架协议》,公司、湖北高投和专业管理团队共同设立湖北高邦生态
环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管理公司”), 公司、湖北高投、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湖北高投富邦生态
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
下简称“产业基金”)并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产业基金总规模 5 亿元。
二、各方主体基本情况
(一)湖北高投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心 12 楼
法定代表人:周爱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2,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5 年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心 12 楼
经营范围: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湖北省政府的一类投融资平台,也是中
部地区最大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之一,具有良好的商业声誉。省高投下辖多家投
资管理公司,发起和管理 21 支创业投资基金,并拥有两家控股子公司:湖北科
技创业服务中心、湖北高投资本经营公司。同时,省高投以省创投引导基金托管
机构身份参股 6 家创投企业,新设湖北科技担保公司、湖北高投融资租赁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省高投及参股基金共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 151 项次,投资
额超 17 亿元,带动社会投资机构跟投 30 亿元,银行跟贷 20 亿元以上,省高
投及参股基金投资的企业中有 6 家已成功上市。
省高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管理公司
名称:湖北高邦生态环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以工商登
记为准)
存续期:7 年
股权架构:管理公司由富邦股份、高投公司和管理团队共同发起设立,拟定
注册资本 600 万元。其中富邦股份认缴出资 240 万元,占股 40%;高投公司认缴
出资 240 万元,占股 40%;专业管理团队共同认缴出资 120 万元,占股 20%。
管理公司发起人一致同意,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中 500 万元可用于对基金的出
资,剩余资金用于管理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公司各股东出资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分
期到位。
“专业管理团队”主要包括湖北高投派驻管理公司专职工作的骨干投资管理
人员,具体人员的持股比例将在管理公司《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
(三)产业基金
基金名称:湖北高投富邦生态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基金规模及出资:基金总规模拟定 5 亿元人民币,其中富邦股份(劣后受益
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7,500 万元;湖北高投(劣后受益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 2,000 万元;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 万元;
后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共同募集社会资本(优先受益人、有限合伙人)4 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
注册地: 湖北省武汉市
存续期:5 年,自基金完成注册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长至
7 年。
经营目的:重点对符合富邦股份发展战略的国内外生物、化工、农业、环保
等领域优质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促进富邦股份产业链整合,提升公司盈利水
平和价值,并以专业化投资管理为基金合伙人带来良好回报。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可转换债权投资、提供投资管理咨
询服务等业务。
投资标的:国内外生物、化工、农业、环保等领域内符合富邦股份产业发展
战略的优质未上市科技企业。
投资限制:基金不得从事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
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赞助、捐赠等支出。不投资于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退出方式:基金参股投资形成的股权主要通过海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并
购重组、股东转让及清算等方式退出。
如果基金所持有的投资项目股权在基金清算时尚未实现上述渠道的增值退
出,则由富邦股份对基金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不高于年化 8%单利
的收益计算)。
基金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增值所得收益、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利息、存款利息、其他收入。
基金收益分配依据“先还本后分利”的原则,在单一项目退出后,按比例分
配给投资人本金及项目产生的收益。在所有投资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后,在
基金清算时,基金累计可依法进行分配的投资净收益按照如下顺序及比例进行分
配:
1、优先受益人获得投资本金不超过 8%的固定年化收益(扣除已获得的基金
分红或收到的股利);
2、普通合伙人获得剩余投资收益的 20%;
3、再剩余的投资收益在优先受益人、劣后受益人间按 20%:80%的比例进行
分配。
三、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基金形式开展产业投资,能够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
及时把握生态环保产业的并购整合机会,为公司储备和培育新的战略发展项目,
并降低并购前期的项目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对外投资设立以上基金可能面临出资额不能按时、足额募集进而影响基金设
立的风险;另外,鉴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
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
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
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五、其他
在推进、落实《框架协议》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议程序,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设立湖北高投富邦生态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