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6-019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完成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4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随后,公司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他涉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材料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2014
年 8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无异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内容。董事会被股东大会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
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1,026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65,466.9698 万
股的 1.57%。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924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1.41%;预留 10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9.94%,约占
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
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变更为在首
次授权日起的 24 个月内,具体由董事会决定。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胡恩波、莫雪虹 2 人一次
性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共计 102 万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授予预留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为授予
日,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安排
1、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
2、授予对象和数量: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共计 2 人,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102 万份,授予情况如下:
本次获授股票 占本次授予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总量比例
本比例(%)
份) (%)
1 胡恩波 质量管理部部长 72 7.02 0.11
2 莫雪虹 生产部副部长 30 2.92 0.05
合计 102 9.94 0.16
3、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4.80 元。
5、行权条件和时间安排:
预留的股票期权自该部分股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 1/2、1/2 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
权期、各期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 自该部分股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1/2
一个行权期 日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 自该部分股票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1/2
二个行权期 日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当期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申请
行权。未按期申请行权的部分不再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行权期内任何一期未达
到行权条件,则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
2、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4.80 元;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授予 102 万份;
4、本次获授权益的的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共 2 人)。
(二)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三力 JLC2;
2、期权代码:037707;
3、授予对象和数量:
本次获授股票 占本次授予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总量比例
本比例(%)
份) (%)
1 胡恩波 质量管理部部长 72 7.02 0.11
2 莫雪虹 生产部副部长 30 2.92 0.05
合计 102 9.94 0.16
4、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与公司前次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内容一致。激励对象具体名单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