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后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后续风险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基本情况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是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航财司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
12 家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7 年 4 月正式成立。后经两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
注册资金 25 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 4 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出资额
117,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7.12%;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11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4.50%;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14,4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5.76%;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6,55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2.62%。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71093475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089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111000001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中航财司的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
二、中航工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控制环境
中航财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
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
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及人事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三个专业
委员会,由董事会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担任委员,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战略发展、
风险管理及人事薪酬方面的调研和决策。中航财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
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中航财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
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中航财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航财司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并成立了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
会,负责组织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风险管理战略和
风险管理政策,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是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建立了完善
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
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
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
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中航财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部部门职
责与岗位职责》、《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
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
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一方面,中航财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
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司开设结算
账户通过登入中航财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
算;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实现中航财司客户账与客户银行账目的及
时核对。
另一方面,中航财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
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管理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中航财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每年年初根据成员单位
的融资余额及新一年的融资需求,结合中航财司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
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
又有均衡性。同时,信贷部对每项信贷业务,贷款、贴现、保理等均制定了详细
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创新业务贯彻了“制度先行,后开展业务”的管理原则。
中航财司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
开展。信贷业务经风险部审查,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
理放款。对分公司每项信贷业务的单笔和累计业务均实行授权管理,超过授权的
业务经分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还需上报中航财司总部进行审批。总部
信贷部及风险管理部每年定期到分公司进行检查。
3、信息系统控制
中航财司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实施内外网隔离,并采用国内先进的漏洞扫
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安全;使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 CFCA 数字证
书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并使用 DAC 算法等技术措施以确保系统应用安全;采用金
融业专用备份软硬件以及三级备份策略以确保系统数据安全。中航财司已获得与
工、农、中、建、交、招等十三家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对接允可,并采用专线直
联方式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4、审计监督
中航财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
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
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内部稽
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
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
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中航财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
管理有效。
三、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总额 33,967,420,105.40 50,115,882,607.24 47,689,738,071.87
所有者权益总额 4,192,345,802.58 4,020,524,132.11 3,793,615,960.85
吸收成员单位存
45,695,771,405.88 43,377,588,858.97
款余额 28,421,783,399.85
470,422,810.45(备 1,610,069,639.55(备
营业总收入 1,483,897,969.31
注:含投资收益的金 注:不含投资收益的金
额) 额)、
1,790,856,265.27(备
注:含投资收益的金
额)
利润总额 228,474,527.95 953,239,866.43 919,669,845.23
净利润 170,637,214.00 721,662,643.99 695,442,057.57
(二)管理情况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航工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
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航工
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监管要 2015 年 9 月 30
分类 指标名称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求 日
资本充足 资本充足率 ≥10% 15.7938% 15.17% 15.7447%
不良资产率 ≤4% 0.5902% 0.2621% 0.0125%
不良贷款率 ≤5% 0.6858% 0.4950% 0.0139%
资产损失准备充
信用风险 ≥100% 341.57% 346.49% 504.81%
足率
贷款损失准备充
≥100% 341.45% 346.43% 504.71%
足率
流动性比例 ≥25% 27.83% 65.99% 59.49%
流动性风 存贷款比例 80.63% 48.26% 49.94%
险 人民币超额备付
12.13% 44.78% 43.17%
金率
备注:1、上述资产总额中不包含委托存贷款。2、人民币超额备付率含公司存放在商业
银行的款项。
四、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航财司存款余额为 1,002,871.65 元(其
中存款本金为 1,000,000.00 元,存款利息为 2,871.65 元),未发生贷款及结算
等业务,中航财司亦未对公司提供担保。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二)未发现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
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2015 年度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监会令[2006]第 8 号)之规定经营,中航工业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