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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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6-005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 2016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 时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与中航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继续与中航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航财司将

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结算等金融服务。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每一日公司向中航财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分别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整(含外币折算人民币);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2 亿元

整(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该协议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符合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单位,本次协议签订

属于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

事刁伟程、徐东升、汪名川、刘爱义、钟思均、曹振均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后续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关联董事刁伟程、徐东升、汪名川、刘爱义、钟思

均、曹振均作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详见《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后续风险评估报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007》。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6-008》。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

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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