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院线: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万达

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院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万达院线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 号)核准,万达院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6,000 万股,并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50,000 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56,000 万股。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5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48,000,000.00 元(含税),2014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未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5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

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 56,000 万股变更为 112,000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向张龙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38 号)核准,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行股份 27,147,487 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发行股份数相应调整为 54,294,97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1,174,294,974 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174,294,974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1,054,294,974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孙喜双、博瑞远达(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仁福投资有限公司、戴成书、东莞市凯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成长(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根建、天津红杉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北京国英富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熊贤忠、

苏忠汉、宛然、宋忠盐、杜锋、华控(天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三胞

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雅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齐物阳光投资有

限公司、马星明、孙章康、 武汉市同力物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

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后续追加的承诺;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法定承诺及其他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86,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35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2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序号 股东全称

限售数量 所持限售

1 孙喜双 42,000,000 42,000,000

2 博瑞远达(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0 40,000,000

3 上海仁福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4 东莞市凯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5 戴成书 20,000,000 20,000,000

6 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00 16,000,000

7 天津红杉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00,000 14,000,000

8 石根建 14,000,000 14,000,000

9 北京国英富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0 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1 熊贤忠 10,000,000 10,000,000

12 苏忠汉 10,000,000 10,000,000

13 宛然 10,000,000 10,000,000

14 宋忠盐 6,000,000 6,000,000

15 杜锋 6,000,000 6,000,000

16 华控(天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000,000 4,000,000

17 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18 南京雅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19 北京齐物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20 马星明 4,000,000 4,000,000

21 孙章康 4,000,000 4,000,000

22 武汉市同力物资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合 计 286,000,000 286,00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

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银证券同意万达院线本次申请解除部分股份限售并上

市流通。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悦 徐 晨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达电影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